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夏华玲报道)2022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为抓好“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坚持“高、全、精、严、准、新”“六字诀”标准,逐步打造“制度完善、形式创新、程序规范、措施有效”的领导干部述法“滨州模式”。
坚持“高”位推动,压实第一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述法工作。2015年,滨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实施办法,推动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一并部署,同步进行。
2020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工作的意见》《滨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2022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下发《2022年滨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开展年度述法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时开会研究具体推进措施等,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坚持“全”面覆盖,明确述法主体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述法主体包括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参照《实施方案》开展述法。2022年,全市共有600余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述法或者进行年终述职述法,共有4000多名领导干部参与向委员会会议述法报告或者进行年终述职述法。
坚持“精”确聚焦,明晰述法内容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责任单位等内容,实现了对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对述法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主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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