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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滨州市财政局局长 胡云江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滨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中共滨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1+11868”工作体系,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此基础上,较好地完成了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全市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550.4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约274.89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5%左右;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86.39亿元,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89.1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525.6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约464.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同口径比上年增长0.5%左右;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60万元(不含再融资债券),上解省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0.9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4.81亿元。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315.7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约11.4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27.8%左右,主要是非税收入减收;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及县(市、区)上解收入277.83亿元,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6.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310.59亿元,其中:当年支出约88.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同口径比上年减少0.7%左右;市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167.19亿元,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54.5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1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480.2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约25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比上年减少16.7%;上级补助收入836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89.6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5.6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454.17亿元,其中:当年支出约431.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比上年减少10.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71万元(不含再融资债券),上解支出及调出资金22.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6.11亿元。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302.7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约102.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比上年减少31.1%,主要是市级及在市级入库的滨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836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89.6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91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300.27亿元,其中:当年支出约55.92亿元,完成预算的93.3%,比上年增长38.2%,主要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按规定提取的农业生产发展等城乡社区支出增加;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64.4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补助县(市、区)支出及调出资金等79.8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4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18.4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约17.8亿元,完成预算的73.9%,比上年减少32.4%,主要是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上年结转收入等657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预计18.1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约1.26亿元,完成预算的83.3%,比上年减少70.6%,主要是一次性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减少;调出资金16.8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103万元。
  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1.5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约93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比上年减少79.9%,主要是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98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预计1.2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约8320万元,完成预算94.6%,比上年减少79.4%,主要是一次性对国有企业股权合作定向增资支出减少;调出资金等432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81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25.15亿元(不含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下同),完成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8.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07.7亿元,完成预算的99.4%,比上年增长1.2%。年末滚存结余预计126.89亿元。
  2022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73.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长3.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66.87亿元,完成预算的98.7%,比上年减少2.4%。年末滚存结余预计64.06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拟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243.4亿元。当年省代我市共发行政府债券250.5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73.45亿元、专项债券结存限额16.22亿元,以上资金支持了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60.87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预计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199.04亿元,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以上四本预算收支科目增减变化情况、政府债务情况以及市属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详见《滨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六)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和持续反复的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各级认真执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决议,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这一目标,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可持续,守正创新,强化担当,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以财政运行“稳”的基础,助推经济发展“进”的态势。
  1.坚持有保有压,实现财政平稳运行。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不断完善县级“三保”审查监控、风险防范机制,严格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强化库款运行预警监控,加大库款精准调拨力度,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重点支持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全市卫生健康支出预计48.5亿元,统筹资金重点用于疫情防控支出,保障隔离救治、核酸检测、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需求,围绕进一步落实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着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通过PPP、政府债券、财政补助等方式筹资36.7亿元建设的市人民医院西院区、市中医医院新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全部启用,疾病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年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预计超过180亿元,比上年增长28%以上,增强了财政运行的稳定性。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付县市区,为基层财政健康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73.45亿元、专项债券结存限额16.22亿元,为全市174个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扎实有效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稳妥推进国有平台治理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持续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全市直达资金总量预计达103.88亿元,比上年增长58.2%,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直达民生、直抵民心。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2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0%以上,根据项目进度等因素市级年中盘活收回资金3.2亿元,统筹用于保障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支出。
  2.坚持精准施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配置,多措并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企业减负增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市减税降费超过120亿元,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84亿元,直接为企业注活水输动力。强化政策资金扶持。统筹资金32.8亿元,保障省市7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出台优势产业奖补、企业集团化和产业链条化激励、升规纳统奖励等新旧动能转换扶持政策,刺激经济发展。财源培植成效明显,获得省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1.41亿元,规模居全省第1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稳居全省前列。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安排科技、人才等方面支出15.3亿元,加大科技研发和科创平台投入,发放渤海科技创新券补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人才“三进三创”工程,为“双型城市”建设提供科技人才支撑。促进消费市场复苏。统筹安排消费券财政补助4731.5万元,拉动汽车、餐饮、零售、家电等消费回升。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出台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和设立科技支行工作的意见,吸引更多资金支持实体科技型企业。组建市融资担保集团,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赋能作用。持续放大中小企业应对疫情金融稳定基金政策效应,先后为31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115笔,累计放款8.78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实施3年来,先后投入财政资金2.05亿元,支持企业20家,累计撬动银行信贷资金10亿元以上,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和放大效应。
  3.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统筹资金保障民生支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强化民生投入。预计全市实现民生支出36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9.5%,“12197”民生实事全部完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再提高10%,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提高至84元,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人,提高居民门诊慢性病等6项医保待遇,落实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力保障就业稳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完成1092个村的供水管网改造,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92亿元,惠及农户45.5万户。持续支持林业发展,入选“国家森林城市”。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促进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全市财政教育投入预计达到77.1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6%。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3.87亿元、各类学生资助1.89亿元,惠及学生20.3万人次。改善办学条件,全市开工建设中小学、幼儿园16所,提高办学质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兜牢粮食安全底线。总投资1.3亿元的黄河流域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落户滨州,争取“优质粮食工程”资金1.42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额的73.5%。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53亿元,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现全覆盖。完善交通体系建设。统筹资金推进“四港联动”,支持铁路、国省道、“四好农村路”、机场建设,实施交通惠民工程,让群众从“政府买单”的实惠中增强获得感。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拨付资金2.7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46个、棚户区改造1575套,惠及居民2.75万户,让群众“安居梦”照进现实。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全市安排6.8亿元支持文化宣传、体育赛事、旅游和传媒事业发展,围绕“书香滨州”,推进儿童图书馆、城市和乡村书房、智能书柜建设,拓宽全民阅读服务广度,打造方便快捷城乡书房阅读服务圈。
  4.坚持开拓创新,全力提升治理水平。聚焦财政运行中的短板弱项,改革创新、破题探路,努力提高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我市在省内率先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模块成功上线,预算编制工作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考核中稳居全省前列,财政供养人员系统与一体化系统整合工作选为省级试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显著,财政管理效能突出,被评为“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市”,考核成绩位列全省第3名,获得奖励资金1000万元。不断提高公共财政透明度,我市在2022年全国296个市级城市财政透明度排行中位列第24位,全省第4位。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指导市直部门完成整体绩效管理自评,积极探索财政运行综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结果应用,2022年对19个绩效结果较差的预算项目压减3265万元,对绩效排名靠前的6个部门增加奖励资金120万元,形成奖优罚劣的动态引导机制。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在全省率先启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在先行先试基础上,面向市直部门全面推广实施。加强资产管理。在全省率先开展资产租赁配置试点工作,市级政府公物仓累计缴入资产5072件,调剂使用3720件次,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使用效率。打造法治财政建设新样板。围绕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及职能职责,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法治财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各位代表,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财政部门主动担当、承压前行,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向好,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复杂的疫情形势、大宗商品价格下降等多重减收因素叠加,“三保”、债务还本付息、高质量发展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压力骤增;预算编制精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会计基础工作仍有薄弱环节,财务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改革,健全完善制度,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2023年,中央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国家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我市重点项目投产达效,“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持续壮大,加之疫情防控措施优化都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但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平衡压力较大。收入方面,我市产业结构偏重、减碳降耗任务艰巨,产能转移、大宗商品价格和市场形势波动对财政增收产生影响。支出方面,兜牢“三保”底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疫情常态化防控、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落实“六稳”“六保”等刚性支出需求持续增长,支出保障任务更重,财政紧平衡状态更加突出。
  (二)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历史机遇,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向,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运行效能;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提供坚强财力支撑。贯彻落实上述指导思想,坚持用预算编制引领工作,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三压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按10%继续压减公用经费定额,“五项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财政开支继续实施“红黄绿”预警管控。二是“三统筹”,进一步落实综合预算管理要求,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加大各类预算资金、政府债券、单位收入、存量资金资产的统筹力度,加强中央省资金与市级资金的统筹使用。三是“三保障”,立足积极作为、更可持续,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据实保障部门基本支出,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之间的关系,兜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四是“三强化”,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事前绩效评估与评价结果应用,强化预算“三不”要求(原则上未列不支、追加不批、超收不用),硬化预算约束。
  (三)2023年全市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91.37亿元,比上年增长6%;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245.24亿元,总收入536.6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5.84亿元,比上年减少4%;加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64亿元,总支出509.84亿元。结转下年26.7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1.46亿元,比上年减少36.5%,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级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46.94亿元,总收入308.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89.48亿元。结转下年18.9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1.96亿元,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收入3603万元,总收入22.3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1.92亿元。结转下年401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5.34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7.05亿元,比上年增长8.7%。年末滚存结余135.12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2023年市级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26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274.59亿元,总收入287.8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287.85亿元,其中:(1)当年支出83.23亿元,占总支出的28.9%。(2)市对县(市、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51.98亿元,占总支出的52.8%,具体包括税收返还7.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1.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2.66亿元。(3)上解支出、结转下年等52.64亿元,占总支出的18.3%。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0.97亿元,比上年减少40.7%,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减少;市级当年收入加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级补助、县(市、区)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27.8亿元,总收入188.7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188.77亿元,其中:(1)当年支出28.46亿元,占总支出的15.1%。(2)转移性支出160.31亿元,占总支出的84.9%,主要包括:市对在市级入库的滨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补助等支出42.1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县(市、区)支出107.7亿元;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及结转下年等10.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6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508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600万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1.5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29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等3310万元,总收入2.9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2.9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安排2.04亿元,调出资金及结转下年等919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5.67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保险费收入53.01亿元,增长1.1%;财政补贴收入21.98亿元,比上年增长6.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3.18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1.67亿元,比上年增长8.5%。年末滚存结余66.49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3年市级全口径预算总支出安排552.76亿元。具体包括:市级部门正常运转支出安排35.22亿元;转贷县(市、区)专项债券107.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3.18亿元;市级项目支出、上解省支出、对县(市、区)体制性返还、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334.62亿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73.14亿元(不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重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安排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资金6.94亿元,比上年增加3984万元。一是安排2.31亿元支持科创引领和招才引智,健全激励奖补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二是安排4.23亿元支持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提振行动,筑牢主导产业优势,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扩大需求,增强发展活力,对内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对外推进更高水平开放,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安排4000万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生态滨州行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降碳减污、扩绿。
  2.安排乡村振兴资金5.79亿元,比上年增加33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四好农村路”、农业保险、粮食风险基金配套、防汛抗旱等支出补助,落实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增长机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3.安排教育发展资金5.77亿元,比上年增加2234万元。一是安排1.52亿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发展,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二是安排2.43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增强职业实训能力,助力“双型”城市建设。三是安排1.82亿元用于“三名”培养工程、“名师”岗位奖励、高校共建补助、校长职级改革以及奖助学金等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支持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4.安排社会保障资金5.28亿元,比上年增加7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居民养老补助、优抚抚恤、退役安置等民生待遇落实,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支持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兜牢底线、普惠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5.安排社会事业方面资金3.55亿元,比上年减少2428万元(主要是一次性项目到期退出)。一是安排1.77亿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安排1.78亿元,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保障文体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支持书香滨州建设,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品质。
  6.安排公共安全资金8.24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等经费保障,落实廉政教育中心、看守所、拘留所等项目建设资金,增强消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促进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
  7.安排基本建设和城建资金16.88亿元(不含偿债准备金8亿元),比上年减少7.89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及维护补助,保障环卫保洁、园林维护、污水处理、供热供水、老旧小区改造、PPP公益项目等支出需要,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支持交通惠民工程,完善铁路、机场、国省道、港口航道等多层次立体交通体系,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基建提升和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市级重点工程建设。
  8.安排一般公共服务资金4.48亿元(不含财力性转移支付和预备费),比上年减少1.56亿元。主要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增强干部队伍履职能力,落实对口支援政策,实施党政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效率和为民服务效能。同时,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凝聚财力保重点。
  9.安排其他重点项目资金16.21亿元,比上年增加2164万元,其中:安排偿债准备金8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809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券利息,落实关爱基层政策,加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耕地开垦费支出6.2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成本支出及县(市、区)分成。安排预备费1.2亿元,用于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坚守底线、防范风险,保障平安护航等行动实施。
  除上述重点项目资金外,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纳入2023年市级预算新增专项债券项目4项,预算资金12.3亿元,拟重点保障济滨高铁、津潍高铁以及滨州港航道等项目建设。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按现行预算管理规定,分别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详见《滨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下转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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