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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围绕全市政法工作“1234569”总体思路,坚持“审判质效走在前列,特色审判亮点突出”的工作目标,全力护航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6.9万件,其中中院办结5700件。一年来,共有5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齐鲁最美法官等先进典型。省法院、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次。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三个效果”指导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党组带头学,支部跟进学,全员培训学,开设“院长谈”专栏深入研究学,下沉社区宣讲辅导学。坚持学以致用,工作中比创新、比实干、比服务,切实把广大干警的力量凝聚到二十大确定的工作任务上来。
  深入推进政治建院。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院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谋划推进工作。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出台中院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实施细则,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59件次,做到政令畅通、执行有力。突出党建统领,实施“过程党建”,落实“月度提醒、季度讲评、半年观摩、年底考核”全链条党建管控机制,促进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积极打造“红色503”党建品牌,传承“老渤海”红色基因,把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引导干警争当“五个先锋”,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三个党组织被评为市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滨城区委党校法院分校挂牌,“铸法魂·缤乘先”党建品牌越擦越亮。
  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把“三个效果”相统一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的主题,融入“在知爱建”实践活动之中,跳出法院看法院,跳出法院干法院。树牢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机械司法;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就案办案;厚植为民情怀,克服冷横硬烦,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率88.1%,同比在全省上升六个位次。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让正义不缺席。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校准”作用,中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78次,研讨疑难案件528件。发挥审委会“决断把关”作用,中院审委会召开37次,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5件。发挥审判管理的“激励引导”作用,推行类案专审、发改案件评析、典型案例指导,统一裁判标准。一审案件被发改率0.7%,居全省第2位;中院审结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连续三年被省院零发改。
  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分调裁审”高效流转,让正义不迟到。设立“青霖先锋”等速裁团队40个,简易案件“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今年以来,速裁结案1.3万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45.8%,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8972件,适用率31.3%,居全省第2位。组织审判执行会战,月调度、周通报、日督促,紧锣密鼓加快办案节奏。民事案件平均办理周期39.4天,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前3位。
  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以智能化服务改变传统办案模式,不断满足群众更高的司法需求,让正义有保障。推动司法公开提档升级,审判执行的每个节点及时公开,全程留痕,杜绝暗箱操作,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行使。裁判文书上网公布3.53万份,庭审直播1.34万案次,让正义看得见。推动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数字红利,实现诉讼事务全流程、全天候“掌上办”,案件诉讼一键启动、申请执行一键触发、案款过付一键兑现,诉讼更快捷。今年以来网上立案5.75万件,互联网开庭8143件,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掉线”,“战疫情、强审判,双线作战”做法被最高法院推广。全市智慧法院综合评价指标,位居全省第一位。帐篷里的法庭、三方六地“隔空开庭”被《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
  找准困境企业帮扶新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破产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帮助困境企业重整脱困上。出台“预重整”操作规程,推动庭外重组、预重整和重整程序有效衔接。建立困境企业诉前挽救“分诊室”,联合市工商联、国资委等单位成立全省首家破产项目“凤栖梧”投资人库,首批116家投资人入库,为困境企业解决投融资难题。联合九部门建立破产管理人信息“一键查询”平台,查询企业不动产、税务、社保等信息,由原来的45天缩短为1个工作日。全市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5件,盘活资产5.13亿元,妥善安置职工819人,13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
  提升产权保护新效能。树牢“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理念,在“八个品质”提升上下功夫,持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尊重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依法审结公司股权、金融借款、经济合同纠纷2353件,促进市场良性循环。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为中小企业开办法律培训班18期,为940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解决法律问题1360个。邹平市法院打造“邹法护航、聚力发展”司法品牌,促进涉企案件高效办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00件,保护创新、激励创造。承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绩效”指标,位列全省考核第2位。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企业爬坡过坎。在执行某能源公司案件中,根据双方的产品结构和生产需求,以被执行人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干气、蒸汽抵债,促成双方达成2.52亿元的和解协议,努力做到“执行一起案件、拯救一个企业、促进一方发展”。中院荣获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突出贡献奖”。
  创新美丽滨州生态保护新举措。坚持“四水四定、五水并举”绿色发展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31件,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无棣县法院依法支持海洋渔业部门拆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养殖设施,保障湿地生态整治顺利进行。沾化区法院在套儿河边公开审理滥捕蓝蛤案,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开发区法院与黄河河务部门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联合设立黄河水利风景区司法修复基地,预防和化解涉黄河矛盾纠纷。中院承担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土地资源案件裁判规则、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类案解纷研究课题,为滨州生态保护贡献司法智慧。黄河淤区土地租赁案、李某非法采矿案入选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全国人大黄河立法调研组来滨调研时,对我市黄河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保障幸福滨州成色更足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认真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2.8万件,让群众的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案件845件,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惠民县法院妥善办结胡某等16名农民工讨要欠薪案,针对用工的分包人跑路,依法判决承包人支付工资款35万余元,并已全额兑现。审结抚养、赡养、婚姻等家事纠纷案件4349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案件5266件,助力“保交楼、稳民生”,保障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滨城区法院妥善审结董某等12人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案,充分考虑疫情、重污染天气等合理因素的影响,酌情判令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促进房地产市场诚信交易。
  弘扬诚信社会观念。健全“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现代化执行体制机制,通过常态化的强制集中执行,兑现胜诉群众权益,提升社会诚信。打造“滨锋52”执行品牌,累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89次,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527人,拘留168人,执行和解及到位金额38.76亿元。新华网、山东电视台网络直播10场,3000万网友全程参与,让执行见星辰、见阳光、见民心。有财产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成为全省唯一一家“满分”法院;执行“3+1”核心指标全部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善执者行”滨州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提升诉讼服务效能。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解决”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肩并肩”现场代办,“滨周到、诉办好”诉服品牌越来越响。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一号通办,累计办结3.73万件,充分发挥查询案件、咨询问题、联系法官的作用。设置“滨法心语”心理咨询室,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打造“健康滨州”“心防城市”建设新亮点。
  履行普法社会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向社会传递法治好声音。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发布典型案例、审判白皮书114件次。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黄河滩味儿民法典”登陆学习强国、央视频。打造“法+圆桌会”法治品牌,“法官+相关领域专家”同台普法,“小案件”诠释“大道理”,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参观法院,全市法院累计接待社会各界群众1.74万人次,法院成为滨州人民共享的法治教育基地。大力推介“法润滨州”特色司法品牌,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新华网等中央媒体集中报道滨州法院工作61次,创历年新高,法治滨州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护航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94件,判处被告人3080人。审结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7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4件,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7人。惠民县法院审结杨海港等15人涉黑案,阳信县法院审结周洪祥等12人涉黑案,坚决铲除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危害群众安全的“砂霸”“市霸”,坚决做到有黑必打、有恶必除。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市法院审结38件81人,追赃挽损1690万元,以法治力量守护“夕阳红”。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89件。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成为新常态。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和解工作,加强与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对接,联合出台操作规程,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群体性行政案件,通过行政和解,促进实质解纷,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145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29.7%。近1/3的行政案件通过和解方式得以妥善解决,既维护了群众权益,又促进了“官”民和谐。妥善化解沾临高速土地征收纠纷,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施工建设。
  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儿童权益保护,多措并举,打造“法润未来”少审品牌。全市122名法官、4名基层法院院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普法授课200余次,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发挥远程办公办案优势,为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好转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干警3868人次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勠力同心,全力守护群众健康安全。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聚焦特色审判,“一庭一品”初具规模;选派干警16人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参加“驻企服务队”和“四进工作组”,博兴县法院出台保障共同富裕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意见,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坚持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扎实开展“四查四清四到位”专项行动,推行院长大接访,实行接访即办,赴省进京访案件数量较去年下降69.3%,案访比居全省第2位,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任务。
  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深化“社会调解在前、非诉解决优先、法院诉讼在后”的解纷流程,打造“滨滨无讼”诉源治理品牌。全市法院共对接调解组织83家,配备调解员484名,今年以来诉前调解结案3.1万件,同比增加33.9%,其中调解成功1.84万件,调解成功率60.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无讼村居”创建,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收案数量较去年下降7.25%,降诉讼增量态势良好。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打造干部队伍生力军。加大基层法院班子协管力度,协助完成13名班子成员交流任职。推动基层法院班子年轻化,配齐配强“80后”班子成员10名。促进上下级法院人员交流,中院4名干警到基层法院挂职,多岗位锻炼。实行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全市法院递补员额法官9人,新遴选员额法官22人。坚持从优待警,全市法院晋升职级99人,广大干警工作有奔头、有劲头。
  搭建司法能力大舞台。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干警钻研业务、终身学习、岗位成才;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15次,组织举办“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法官讲堂”25期,实现干警全覆盖,丰富知识结构。大兴调研之风,高质量完成最高法院重点课题1项,15篇论文、课题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63篇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4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5人次在省级以上法学论坛作主旨发言。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开展全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培树复合型、专家型、学者型法官。13人被评为市级审判业务专家,3人新当选省级审判业务专家,“爱滨才会赢”司法人才库更加丰富。
  激发法院文化源动力。打造“活力型”法院,举办春节联欢会,开展健步走、工间操,夺得首届市职工运动会田径比赛团体第一名,关爱干警心理健康,为干警纾压鼓劲,干警的精神面貌更加饱满。打造“学习型”法院,开展“喜迎二十大”系列书画展,“书香润法徽”读书会,成立青年干警研习社,分享法治心语,书香氛围更浓厚。打造“奋进型”法院,中院新审判大楼启用后,定期举行升国旗仪式,建设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长廊,加强文化熏陶,机关文化更加出彩。广大干警“院兴我荣”的归属感更强,“我为法院添光彩”的自觉性更高,共同谱写新的司法业绩。
  夯实廉洁司法硬保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对司法腐败零容忍,队伍建设持续向好,在省人大“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会议上作典型发言。采取实地与网上相结合的方式,督察庭审活动240次,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逢问必录、违规必究,让制度“带电”“长牙”。加强监督执纪,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追究问责83人。加强对下监督,对两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形成以岗位为点、业务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全环节,依靠群众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群众权益。推进司法民主,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14件,“不穿法袍的法官”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促进公正、增强公信的作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多元解纷等工作,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件,全市9名法官接受同级人大评议,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积极配合政协开展视察活动,主动通报工作,及时研究采纳有关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40余人次。在“e盏茶事”向党外人士通报工作,征求并答复意见建议19条。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两级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1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虽然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司法作用有待提升,服务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司法为民有待进一步完善,为群众办实事有的措施还不够实,有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有损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奋力推动滨州法院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再立新功!
  一是把党建统领作为根本,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把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工作中找问题、党建上找原因、改革中找办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进一步突显党建的统领作用。
  二是把解放思想作为动力,强化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司法功能。紧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发展形势,拓宽视野,转变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滨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积极响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主动顺应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把审判工作干到全市中心去,干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三是把干到最好作为目标,强化法院工作争先进位。对标对表,敢于超越,把“干到最好、干到极致”作为目标。强化数据思维,紧盯审判执行核心指标,用数据指导、用数据分析、用数据说话,把短板补齐,把强项做优。增强执行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不说不行,只说怎么行,争第一、创一流,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过得硬的滨州司法品牌,努力以法院工作一域之精彩,为滨州全局添光彩。
  四是把公正司法作为灵魂,强化“三个效果”提升。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牢牢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引领作用,把“三个效果”落实到每个案件中。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智慧法院赋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公正认同感和工作满意度。
  五是把自我革命作为关键,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绝不姑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加强高端审判人才和年轻干部培养,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伟大变革鼓舞人心,宏伟蓝图催人奋进。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团结奋斗,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部分用语说明(仅供参考)
  1.“红色503”党建品牌。从20世纪90年代黄河五路503号迁址如今的长江一路503号,滨州中院与503号有不解之缘,寓意滨州中院继承“老渤海”精神,继续勇当“五个先锋”(政治先锋、思想先锋、队伍先锋、发展先锋和纪律先锋),力求司法为民“零距离”,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以伟大精神养己身,坚持以自我革命铸己魂,坚持以理想信念护己心),传承红色基因,凝聚法治精神,继续谱写法治滨州红色长卷。
  2.服判息诉率。指一审结案后不上诉的案件数量,在一审结案数中所占的百分比。是法院衡量审判质量的重要指标,体现了一审案件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具体效果,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院的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3.案件被发改率。指法院在一段时间内审结的所有或某一类案件中,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占比。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是我国司法贯彻落实“有错必究”原则,实行二审终审制的必然结果,案件被发改率是评价法院审判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指标。
  4.分调裁审。指司法案件“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四个关键词的缩写。“分调裁审”机制是完善诉讼和非诉之间、调解和裁判之间、繁案和简案之间的分流对接,建立健全速裁快审的机制,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
  5.预重整。指滨州法院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困境企业的挽救功能,满足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出台的一项操作规程。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在正式启动重整程序前,向法院提出预重整申请,债务人在临时管理人的引导和辅助下开展各项事务,与相关利益主体开展自主谈判。法院给予相应指导、监督和必要司法协调,推动各相关利益主体积极协商形成预重整计划草案,保障庭外重组与重整程序顺利衔接。
  6.困境企业司法挽救“分诊室”。指滨州法院设立的,用于指导管理人协会为困境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场所。依托市工商联“服务企业直通车”APP平台线上收集困境企业信息,帮助识别企业状况,做好庭外重组到庭内重整的相关工作,并引导困境企业通过分诊室提供破产法律服务进行自救。
  7.“凤栖梧”投资人库。指滨州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国资委、财政局、司法局及驻滨各大商会成立的困境企业投资人库,建立困境企业和投资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构建破产事业生态链,解决困境企业苦于缺乏外部资金支持、投资人信息不对称不敢投资的痛点堵点问题,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合力处置困境企业债务重组、助力法院破产审判,促进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8.“滨锋52”执行行动。指滨州法院为持续巩固拓展解决执行难成果,切实发挥执行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在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的一项执行行动。“滨锋52”执行行动将智慧执行与传统执行相结合,每年每个基层法院组织集中执行行动不少于52次,每次查找被执行人不少于10人,智能化执行指挥中心反应时间不超过5.2秒,80%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时间不超过52天。
  9.执行“3+1”核心指标。“3”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要求各指标不低于90%;“1”是指执行案件执结率,要求指标不低于80%。设置上述核心指标,目的是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等问题。
  10.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指为深入贯彻实施宣传民法典,省法院组织开展的“五个一百”活动,包括“百篇优秀文书”“百篇典型案例”“百场优秀庭审”“百期法官说典”“百名优秀法官”,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方式,讲好民法典故事,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
  11.案访比。指人民法院在一定时期内案件总量与进京赴省访案件数量之比,是人民法院衡量办案质量的重要指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政治、社会和法律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12.万人成讼率。指以本地区的常住人口和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为基数,法院所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与该基数的万分比。反映了一个地区社会治理效果及社会矛盾的积累程度。开展万人成讼率考核,有利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促进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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