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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体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市人大决议和全市“1234569”政法工作思路,坚持高站位、高标准,走在前、干在先、落在实,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展现检察担当。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聚焦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自觉融入“1+11868”工作体系,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投入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在知爱建”主题实践活动,激发活力、放大格局、厚植情怀、激励担当,推动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自觉跳出检察看检察、干检察,在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点工作中明确检察坐标方位,找准结合点、着力点,主动跟进,先后制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等意见11个,加强政策引导,狠抓措施落实。自觉把“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作为监督办案的准则和标尺,尤其对涉及发展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加强研判分析,及时汇报请示,依法稳妥审慎处理,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主动走进企业、走近企业家,与工商联、民企服务中心密切联系,利用“e盏茶事”等平台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13个,解读检察职能和举措,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两级检察院统一开展个性化送法进企39次,以案讲法释检察,问需纾困助发展,努力使检察供给更精准更有效。
  保障产业兴市。立足检察职能,把市委推动“双型”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工作思路和举措。助力产业链做大做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加强对接,在全省率先建立“链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提出16条措施,靠前一步服务市级、县级重点产业链发展,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助力创新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一体化综合保护,成立专门办案团队,采取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一案三审查”,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16件。无棣县检察院结合办理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25万元案,提起全市首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公开道歉并承担假冒白酒的销毁费用,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助力防范金融风险,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56件96人,向有关金融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1件,举办金融法治讲座9期,促进金融生态不断优化。
  优化营商环境。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全力以赴护稳定、保经营、促发展。坚决打击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起诉338人,实现对绝大多数守法企业的利益维护。建立经济影响、社会稳定双评估机制,对涉企案件审慎采取羁押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17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21人,切实把办案影响降到最低。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24家作出合规承诺的涉案企业,给予整改期限,经第三方考察评估合格,对9名企业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起诉或建议宽缓处理,释放最大司法善意,促进企业合规发展。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办法,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从政策上尽可能保障他们外出进行必要的经营活动,实现司法温度有效传导。
  加强生态保护。紧紧围绕黄河国家战略,综合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和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99人。邢某某等21人将9700余吨危险废物拉至滨州开发区非法倾倒,该案引起最高检、省检察院重点督办,开发区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密切协调配合,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确保案件顺利起诉,主犯邢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力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5000余万元,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针对破坏生态环境、侵犯国土国财等突出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3件,均监督整改到位,执法得到规范、问题得以解决。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探索推行“河长+检察长+N”依法治河新模式,开展联动调查11次,移送案件线索21项。滨城区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督促对黄河沿岸25个砖混结构大棚有效整改,保障了黄河行洪安全。
  延展服务效能。坚持服务大局不止于监督办案,做到再主动向前一步,做好后半篇文章,努力使成果巩固、成效增强。加强案件剖析,向涉案单位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0份,推动综合整治,防止和避免类似问题发生或蔓延。惠民县检察院针对10家企业先后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呈现易发多发特点,且影响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实际,向税务部门发出加强税收管理的检察建议,收到“办理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同时,注意挖掘案件数据、情况资源,加强发案态势调研分析,先后就社会治安、信访维稳、“民转刑”、危险驾驶、虚假诉讼等问题,撰写专项分析报告19篇,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促进源头治理。
  二、关注民生,执法为民彰显检察情怀。坚持人民至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检察获得感。
  保障社会稳定和谐。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稳准狠打击敌对势力和邪教分子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犯罪活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647人、提起公诉3376人,成功起诉秦志伟等黑恶犯罪分子29人。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宽处理量刑建议,促其改过自新;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手段,对216起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调解处理,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40件45人,推动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尽心尽力办好危害民生民利的每一起案件。开展“断卡”、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医保诈骗等犯罪196人,涉案金额10亿余元,使群众养老钱、看病钱等得到安全保障。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积极投入“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行动,起诉各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82人,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积极推动网络犯罪治理,起诉网络赌博、网络传销、利用网络手段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7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真正让网络造福群众、造福社会。滨州开发区李某某非法控制他人网络摄像头105个,大肆实施侵入他人私密空间、偷窥私密活动等行为,检察机关以非法获取信息数据罪提起公诉。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强司法保护,彰显司法关怀。响应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完善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统一集中办理机制,综合运用打击、挽救、预防多种手段,保护青少年。对36起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打击;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1人;针对监护失职、监护侵害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88份,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2人;督促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11条;深入实施检察官到边远乡镇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省市关工委充分肯定,山东电视台专题报道。运用支持起诉手段,助力解决妇女维权、老年人赡养、农民工讨薪等难题218个。发挥司法救助特殊功能,对因案返贫致贫的246个家庭,发放救助金341万元。邹平市刘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赔偿金迟迟不到位,检察机关协调妇联、民政、医保等部门联合行动,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慈善救助5万余元,并帮助办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既解燃眉之急、更解后顾之忧。
  用心办理群众诉求。树立“办信访就是办民生”理念,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倾情为群众解困释惑。推行检察长接访周制度,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坚持有理推定、有解思维,综合运用公开听证、第三方参与、检调衔接等,推动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办理群众信访1800余件,均“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进程或结果答复”,为当事人主持一个公道、还一个明白、给一个及时。针对信访积案、重复信访,开展“四查四清四到位”专项治理,逐案领导牵头、专班研究、专责推动,对合理的诉求加大力度依法处置到位,对于法无据难以解决的解释说理到位,并尽力帮弱解困,排查出的35起案件全部妥善化解,继续保持了涉检到省进京非访“零记录”。
  三、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履行检察使命。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扛牢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严把批捕、起诉案件质量关,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及时退回补充侦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共提前介入案件160件,退回补充侦查198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捕不诉617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执行监督,对该立未立、不应立而立的案件,依法监督立案60件、监督撤销75件;对移送案件的漏罪漏犯,依法追捕追诉256人;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107个,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专项检察,依法督促收监执行39人。围绕推动解决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5件,法院全部采纳;对6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依法提起公诉。
  保障诉讼活动公平公正。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监督纠正44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4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6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或调解结案33件。邹平市一企业冒用本公司五名员工名义向另一企业借款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后因不能归还,五名员工被起诉,财产面临强制执行,滨州和邹平两级检察院一体监督,查明事情原委,遂检察建议再审,法院改判,避免了员工个人财产损失。盯紧“打假官司”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分析研究对策,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依法纠正虚构法律关系、恶意提起诉讼的案件21件。博兴县吉某某为逃避债务,串通指使他人虚构270余万元买卖纠纷抢先起诉自己,图谋以执行法院裁判将本人财产先行“合法”转移,后事情败露,吉某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依法查处,原判经检察建议再审也得以纠正,正义得到昭彰。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督促纠正问题47件,有效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加强类案监督,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权益保障、法律适用以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易发、多发问题,注意梳理分析,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03份,并跟踪监督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司法。对公安、法院正确的处理决定和裁判,坚决依法维护,不支持刑事、民事、行政监督申请171件,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稳妥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经省检察院审批,依法立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4人,均已提起公诉,促进纯洁司法队伍。
  四、围绕质效,改革创新增强检察活力。强化创新理念,因应时代变化、发展需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动检察工作活力提升、质效跃升。
  深入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发挥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优势,增强上下级院、各业务部室整体履行检察权的意识。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一盘棋”,建立两级院及各业务部门之间监督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协同办理机制,相互移送各类案件线索151件,其中跨院移送29件;推动职能聚集,围绕扫黑除恶、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等七大领域,分别跨部门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所涉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如未成人检察团队结合办理相关刑事案件,注意发现线索,同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民事支持起诉9件,形成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针对我市检察院普遍规模相对小、检察官相对少的实际,完善履职“一体化”机制,实现力量有机整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市院提级办理9件、异地交办41件、靠案指导181件,先后抽调110人次集中办案。我市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团队建设、线索管理、支持保障”等“四个一体化”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工作成效被新华网、《检察日报》登载宣传。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制度改革,让责任更明晰、制约更有力。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细化检察官权责清单,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和检察委员会研究决策,做到依法用权、履职有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1件;市院听取基层案件请示汇报184次,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21次。采取“日常+专项”模式,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紧盯重点关键,对法律文书制作、涉案财物处置、案卡填录等32类易发问题及时预警提醒、跟进督促纠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与案件评查、控申信访有机衔接,对办案质量不高、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14人。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退出19人,遴选增补21人,做到有进有出、能上能下。
  做实做优检察管理。坚持以科学管理引导和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基层院工作评价、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办法,突出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激励善作为、求极致、重质效,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过程管理,每月研判工作态势,查找短板,分析弱项,研究对策,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全面发展,努力做到更优、更强、更实、更好。2022年,有52项检察业务评价指标实现进一步提升,69项名列全省前茅,16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扎实推动探索实践。积极承担并顺利完成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机制等8项全省试点任务,邹平市院“巡回服务+涉企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顺利进入省检察院创新成果终审。建立工作亮点培育和评选制度,鼓励大胆探索提升工作效能的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建立未成年人权益观察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教育工作者等担任观察员,发现并治理校园周边“三无”食品销售、交通设施不健全等问题116项,得到最高检肯定和推广;在全省首创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聘请专业力量科学评估研判,确保真整改、真治理;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两级检察院邀请57名行政机关人员,借助“外脑”解决办案中的专业性专门性问题,保障监督办案更加精准。实施“检之菁”青年干警理论提升工程,大兴检察调研之风,撰写论文26篇,其中8篇在全国知名核心期刊发表,在全省检察机关最多。
  五、重视自强,夯实基础保障检察发展。始终把自身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坚持党建统领,提素质、夯根基、严管理,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筑牢政治忠诚。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通学习,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科学内涵,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检察工作发展。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政治轮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3次,认真听取和落实指示意见。深入实施过程党建,以品牌创建为抓手,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个事务中,充分体现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水平,以工作实绩体现党建工作实效。
  锤炼专业能力。扎实开展“素能提升年”活动,突出实用实效,强化业务教育和实践锻炼,组织案例分析式、专题研讨式、经验交流式培训练兵68期、研讨交流168次,促进司法理念转变和办案能力提升。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总数47人的检察人才库,在攻坚克难中加强历练;实施“检之蕴”青年干警培养工程,两级院成立30个学习研究小组,举办活动76期,着力打造人才梯队。在省检察院举办的4期检察业务竞赛中,我市有9名干警获奖;有11起案件被最高检或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先后有12个集体和18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基层建设。重心下移,督导基层院大抓“质量建设年”“创新提升年”,加压奋进,比学赶超。发挥市院一线指挥部作用,落实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基层院制度,先后42人次实地调研,帮助析差距、明方向,定措施、促落实;建立业务对口指导制度,市院业务部门每季度选取2个基层院部门结对,采取跟班学习、一体化办案、联合攻关创新项目等方式,促进固强补弱。组织开展优秀案例、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办案人、优秀办案团队、优秀理论成果“五优”评选,以及“创新提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争先向前的浓厚氛围。
  严明纪律作风。扛牢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政治督察,开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守牢思想“红线”、行为“底线”。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以斗争精神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制定完善11项制度机制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执纪监督协调联动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27次,配合对12个重点事项开展监督,以严明的纪律促自律,用严格的监督促防范。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加强解读,定期通报,适时反查,推动“逢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习惯。2022年3月份,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随机调查显示,全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为98.11%,实现连续三年上升。
  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帮助、市政协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得益于监察机关和政法各部门理解配合,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的监督、支持与关心。这些都是我们团结奋斗、“在知爱建”的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一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其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亟待提高;二是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上思想仍需解放、思路仍需拓展、举措仍需强化;三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精度、质效仍有待提升;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拔尖人才、领军人物缺乏;五是从严治检力度还需加大。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解放思想,团结奋斗,务实进取,倾力打造“品质检察”,努力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是坚定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建统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增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定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聚焦提升“八大品质”,落实市委“品质之求、精明之路、担当之行”指示部署,以优质高效检察履职助力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滨州样板”。
  三是坚定践行司法为民。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做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检察获得感和安全感、幸福感。
  四是坚定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创新融合发展,忠实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精准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在更高水平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中展现新作为。
  五是坚定狠抓自身建设。坚持一体推进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和检察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以“全面发展年”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牢牢把握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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