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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区矫正人员“出得去”“管得住”
滨城区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郭刚通讯员刘青青报道)滨城区检察院紧盯社区矫正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监督纠正违法与保障合法权益并重,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打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绿色通道”。滨城区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明确适用对象、外出管理、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管理及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强化联席会商、实时沟通,及时解决工作推行中遇到的问题。2022年以来,监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19人次,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
  打通异地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绿色通道”。滨城区检察院开展多次摸排、调研、核查,全面掌握在矫对象居住地与工作地点不一致或因家庭原因、工作性质等需要经常跨县区的情况。与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达成一致,即异地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根据严管、普管要求可在到所报告时一并履行请假手续,提交工作证明等材料,签署保证书、提供保证人,这既为社区矫正对象节约时间,又便于司法局统一管理。目前,已在辖区各司法所试行。
  打通在校学生社区矫正对象“绿色通道”。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在校学生,滨城区检察院建议司法局灵活采取“现场报到+信息化核查+学校约束”的监管方式。即每月现场报到时提交书面报告,履行请假手续,不定时采取信息化核查,在校时间由学校进行约束。联合未检部门、司法局对在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其知法、学法、懂法、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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