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郭伟通讯员刘江雪报道)近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建行、工行、农行、交行、东营银行5家银行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截至目前,在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东营银行6家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上月已还款的额度逐月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结算账户。
委托提取人只需携带住房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款流水原件,配偶提取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住户口本,前往服务大厅查询主借款人信用报告,提出商贷按月委托提取申请,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业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书》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