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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路线图”已明晰
全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将达95%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任斐通讯员尹树芳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3月14日,记者在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已经明晰,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分类标准、分类模式等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以赴抓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明确职责主体和目标任务,2023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将达95%
  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城区至少三分之一的居民小区实现“撤桶建房(亭)+桶前监督指导”目标,全市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将达到95%;邹平市、沾化区农村实现“撤桶并点+上门收集”全覆盖,其他县区至少一个乡镇(街道)建成“撤桶并点+上门收集”示范片区;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40%以上的乡镇(街道)将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负有主体责任,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牵头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监督考核。其他相关部门将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生活垃圾分类”的思想,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政府推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明确分类标准扩大覆盖范围,我市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暂按“大四分、小三分”标准推进
  在具体的工作推进中,将进一步明确分类标准,我市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暂按“大四分、小三分”标准推进,即在餐饮服务单位,集中供餐的单位、食堂按照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四分类;在其他范围按照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三分类。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在城区继续推广“爱生活”便民服务站模式,针对居民小区实际规模和现实需要,分门别类开展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对大中型小区设置固定便民服务站,对小型小区采取每周固定时间和频次上门流动收集的模式;在农村推广“撤桶并点+上门收集”模式,将村庄内原本分散布局的垃圾桶集中设置到专门的垃圾分类房(亭),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保洁员到户上门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房(亭)集中分类投放+收运车辆定点分类运输的全过程无疏漏管理。2023年底前,全市将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房(亭)1500个以上,新增分类运输车90辆以上,新增分类运输能力600吨,新(扩)建厨余垃圾处理厂(站)1个、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50吨/日。
  加强领导凝聚合力,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生活垃圾分类”的思想,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推动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要持续开展宣传引导,把垃圾分类纳入教学体系、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课堂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分类习惯养成,不断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要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坚持好“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月调度、季度考核,切实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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