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写好“大干2023”滨州黄河答卷
——就落实《黄河保护法》访滨州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明英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曹川
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23年“世界水日”的主题为“AcceleratingChange”(加速变革)。我国纪念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
在中国水周期间,滨州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明英就锚定“大干2023全力创优争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水平,接受了记者采访。
首创性以法律形式对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出具体部署
记者:《黄河保护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流域性法律,黄河保护法立法的重要意义和影响是什么?
孙明英: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颁行以后,又一部重要的江河流域保护的标志性法律。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法治成果,是我国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重大实践。
《黄河保护法》共计11章122条2.1万多字,突出了“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根本要求,在立法原则中开宗明义地指出: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体现了剑指问题的精准导向,针对水资源短缺这个最大的矛盾、生态脆弱这个最大的问题、洪水这个最大的威胁、高质量发展不充分这个最大的短板、民生发展不足这个最大的弱项,织密了黄河保护的法治之网;放大了“黄河大合唱”的同声音量,坚持全流域“一盘棋”,促进上下游统筹、左右岸协同、干支流联动,为构建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凝聚起强大合力。
滨州市处于黄河尾闾,黄河穿城而过,境内长度94公里,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典型的沿海水陆交接带生态脆弱区,水资源制约问题突出,生态保护压力大。在跨黄河发展的规划下,滨州存在防洪压力较大、河道岸线管控难度大等问题,黄河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成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对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推动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在《黄河保护法》的法治框架下,滨州面临的这些发展难题,都有了现实性的解决方案——《黄河保护法》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流域区域的工作职责,规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与其他重大国家战略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联动;科学规划了黄河流域城乡发展、产业布局与开发,以及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确统筹加强水沙调控和防洪安全,完善了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首创性以法律形式对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出具体部署,给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带来了新机遇。
同时,《黄河保护法》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涵盖覆盖民事、行政和刑事等领域。针对涉及河道岸线保护、违法取用水、水沙调控、河湖管理“四乱”等行为,在现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补充和细化了有关规定,并大幅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方式,加大处罚力度。第一百零九条更是明确规定了罚款上限500万元和双罚制等行政责任。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法律的震慑力,确保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得到高效落实。
努力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流域治理效能
记者:当前,我市黄河河务部门将如何开展《黄河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扩大黄河保护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法治意识?
孙明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滨州黄河河务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法、普法、执法一体推进,努力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流域治理效能。
坚持以“三个引领”,带动提升学习实效。统筹实施党建引领,将《黄河保护法》学习任务融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学习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服务、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确保专题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实施流域区域协作引领,通过落实黄河保护治理“公检法司”联动机制,实行多部门交流研讨、专家辅导、集中研学,协同提升法治能力;实施典型引领,工作中注重发掘和宣传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推动流域区域提升推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立足“力度、广度、精度”三个维度,系统推进普法工作。我们将以规划引领提力度,坚持把《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确保普法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温度不降、严抓不松,让《黄河保护法》在滨州市能够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深入人心;以方案引领增广度,落实《滨州黄河河务局<黄河保护法>宣贯方案》,紧抓“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宣传契机,发起《黄河保护法》宣传快闪活动,开展《黄河保护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法律九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的良好氛围;以品牌宣传提精度,依托山东黄河法治润黄河“禾禾”普法宣传品牌,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制作《禾禾说黄河》系列法治宣传教育短片等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我与《黄河保护法》”影像征集活动。同时,联合滨州市公检法司机构共建滨州黄河法治文化阵地,精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共同守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将全面依法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流域机构的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防洪保安全、黄河文化传承弘扬等各方面职责,探索加强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工作实践。针对改变取水用途、侵占河道岸线等违法行为,将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当好滨州黄河的“代言人”,更好地保障服务黄河国家战略落地落实。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完成现行制度的立改废及《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等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为《黄河保护法》在全流域的落地落实作出滨州黄河贡献。
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能力水平
记者:聚焦“大干2023,全力创优争先”目标,滨州黄河河务局将在履行《黄河保护法》法定职责、保障黄河国家战略落实方面,开展哪些具体的工作?
孙明英:2023年,滨州黄河河务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保障黄河国家战略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滨州市委市政府、山东黄河河务局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流域机构的工作职责,以“大干2023”的信心决心和创新实践,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能力水平。
综合强化黄河防洪安全保障。扎实推进黄河防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贯彻落实《山东省黄河防汛职责》为契机,指导沿黄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黄河防汛职责》,进一步落细落实黄河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持续提升黄河防汛“四预”水平,指导沿黄县(市、区)政府完成防汛布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员防汛业务能力提升工程,突出抓好县级黄河防洪预案细化完善,推进黄河抢险基地功能优化和升级建设,高效运行“1+N”群防队伍模式,确保布防体系的系统性、预案的科学性、专群队伍的执行力等各个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持续推进黄河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今年,我们将严格落实《山东黄河水量统一调度管理办法》,以总量、强度双控长效机制为抓手,精细化、多目标调度管理水资源,最大程度规范发挥黄河水的资源效益。尤其是当前要织密织严区域流域联合会商、联合监管、联通信息的“三联互动”工作网络,全力保障引黄春灌顺利开展。突出抓好邹平张桥、惠民白龙湾、滨开兰家三座引黄涵闸改建期间的供水保障工作,确保生活用水、粮食生产安全;深化落实《滨州市引黄调水管理办法》,协调压紧压实多部门引水监管责任,凝聚全市各方的工作合力,共同管住用好黄河“水袋子”;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黄河水资源超载区整治,力争按计划在本年底完成黄河水资源超载区摘帽,从而综合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积极抢抓“十四五”水利工程建设重大机遇。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和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属于国务院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去年,邹平张桥、惠民白龙湾、滨开兰家三座引黄涵闸已经开工建设。今年,我们要继续按计划推进,确保6月底前完成三座涵闸的关闸挡水任务,9月底前完成通水验收。陆续启动第二批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共有惠民归仁、大崔,滨开小开河、张肖堂四座引黄闸改建任务和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建设任务,严抓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按照要求完成年度建设和投资任务。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滨州市引黄供水条件、完善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对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区域流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将立足部门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升级打造多功能黄河生态走廊,建强管好横贯滨州市的黄河生态轴线。
扎实推进治黄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立足滨州市黄河文旅的整体规划,深入推进黄河治理文化研究,统筹开展水利文化、黄河文化、老渤海文化的发掘整理和传承保护,丰富完善“黄河文化遗产管理台账”,配合推进姜楼山东河务局办公旧址纪念馆项目,配合加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协调突出滨州治黄文化元素,努力从区域、流域多视角、多维度讲好滨州黄河故事,擦亮“河惠滨州”治黄文化品牌。
加快提升流域治理能力时代化、现代化水平。去年以来,黄河滨州段实现视频监控、无人机、远程会商系统三个全覆盖。2023年,我们将锚定品质之求、走好精明之路、落实担当之行,瞄准治黄业务急需的“卡脖子”问题,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优化无人机智能终端、定点监控动态运行的河道工程信息数据采集系统,着重推进大型无人机的智能化使用,完善冰凌观测、违章建筑识别等8种算法,协调推进山东黄河水沙研究中心备防石料替代品研究,全面提升治黄科技生产力,努力在流域治理能力时代化、现代化的新赛道上推动滨州治黄事业高品质发展,赋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