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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社会组织登记业务范围实现“自选式”导办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青博通讯员师金琢李晓萌报道)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滨州市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自选式”导办指引》,标志着滨州市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实现“自选式”导办。
  据了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在成立登记时均需要确定并填写业务范围。传统办理模式下,业务范围需要申请人根据社会组织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往往存在申请人因不了解政策,出现业务范围标准用语不统一、填报内容参差不齐等问题,从而导致在审批过程中出现审批人员与申请人员反复沟通、修改,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情况。此外,因自主填写存在一定主观性,部分社会组织在填写业务范围时频频“钻空子”,使用模糊、笼统词语或兜底性文字,给业务主管单位和管理机关监管带来风险。
  《滨州市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自选式”导办指引》实施后,通过简化业务范围记载内容,将原先分散复杂的具体业务内容进行归类合并、精准定制,以条目记载形式,将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细化为13大类206项规范化表述标准条目,实现了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内容、动态更新。社会组织在办理登记时不需要再逐字编写业务范围,只需结合需要在菜单栏内进行勾选即可,让社会组织登记业务范围提报由“作文式”转变为“自选式”,更加便捷高效。
  此外,《滨州市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自选式”导办指引》秉承整体协同的思维,着眼于社会组织管理全链条,实现了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业务范围“三方一标准”。该导办指引通过制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导办指引“两张清单”,进一步压减了审批的自由裁量空间;通过三方共同参与制定业务范围导办指引,实现了从政策单一主体制定到多元主体共享治理理念的转变;通过实现业务范围的颗粒化分解,为监管部门提供社会组织业务活动开展的规范参照,实现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的最大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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