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报道)近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李然深、滨城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张亚玮到滨州市看守所,对未成年犯陈某某进行判后帮教工作。
被告人陈某某犯罪时刚满16周岁,因为受教育程度低、法治意识淡薄,走上了犯罪道路。滨城区人民法院对陈某某依法判决后,陈某某及法定代理人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维持原判。该案已生效。
由于陈某某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娇生惯养,助长了他的霸道心理,做事随心所欲且不计后果。谈话中,案件承办法官先是帮助陈某某分析了他的犯罪原因,向其明确,法律约束、规范人的行为,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叮嘱其务必要反思并改正自己存在的问题,服刑期间多读书、多学习,不能自暴自弃,也不能再次步入歧途。
陈某某对此表示认同,说自己被羁押的日子里,一直在反思,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对被害人充满愧疚,同时非常想念家中的父母和年迈的奶奶。在得知法院将依法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后,陈某某表示一定积极改造,学习一门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将来干正事、走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