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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今年以来,共执行到位金额7109万余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报道)近日,惠民县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4辆、执行干警19人,先后奔赴何坊、李庄、姜楼等镇街查找被执行人。
  苏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被告,2017年连续两次向郑某借款共计13000元。后经郑某多次催要,苏某于2019年向郑某出具欠条一份,并承诺三个月内还清欠款。三个月后,苏某仍未偿还郑某欠款,郑某无奈诉至法院。惠民县法院依法判令苏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本金130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苏某未果,同时多次电话联系苏某,耐心向其阐明利害关系,督促他应主动履行义务,但苏某拒不到法院配合执行,甚至拒接电话,案件履行态度十分消极。
  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苏某家中,发现其刚好在家,遂将其拘传至法院。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苏某委托家中亲戚送来现金,该案当庭履行完毕。
  今年以来,惠民县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2次,执结案件483件,执行到位金额710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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