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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见义勇为人员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
近年来,我市累计发放慰问金、表彰奖励金95.6万元;发放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救助金90余万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隆卫王健报道)6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滨州市“见义勇为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邀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领导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始终坚持以弘扬社会正气为宗旨,紧紧围绕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开展工作,积极推动我市形成人人崇尚、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市严格落实《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确保见义勇为工作有法可依;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制定第四届理事会章程、《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滨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草案》等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基金会运行安全规范。
  工作体制愈加理顺。我市印发了《关于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机构的通知》,鼓励、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立县级见义勇为协会,各乡镇、街道成立见义勇为工作站。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全部成立县级见义勇为协会,积极依托协会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县乡三级组织完善内部沟通交流机制,实现节奏上的同频共振,工作上的同步推进,营造了更为浓厚的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表彰力度逐年提高。坚持集中表彰奖励与即时表彰奖励相结合,对涌现出的见义勇为行为及时确认、及时慰问,做到不惜奖、不漏奖,使每个见义勇为人员都能得到表彰奖励和优抚帮助。近3年来,我市王磊、王刚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冯岗岗等10人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蔺兵川等87人被授予“滨州市见义勇为模范”、“滨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累计发放慰问金、表彰奖励金95.6万元。
  表彰范围越发拓宽。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滨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草案)》相关规定,加大见义勇为事迹的挖掘力度,探索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辅警、协警、保安等群体纳入见义勇为表彰范围。目前,已累计表彰造血干细胞捐献者52人。
  救助形式逐步扩展。坚持定期困难补助与不定期走访慰问相结合,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生活困难问题。每年,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内容从生活困难救助,扩展到健康救助、困难家庭子女助学等多种形式,救助金3000元至5000元不等。近年来,累计发放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救助金90余万元,让见义勇为人员“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宣传举措不断创新。开展滨州市见义勇为模范集中上门表彰活动,在“长安滨州”微信公众号开辟《见义勇为表彰》专栏,推出见义勇为系列报道。结合“向人民报告”等大型主题活动,隆重表彰见义勇为先进,进一步营造见义勇为浓厚社会氛围。特别是今年,为纪念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设立,便于各级见义勇为业务主管单位和各级见义勇为奖励保护组织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省率先设立了“见义勇为宣传周”,时间为每年6月的第一周。其间,各见义勇为奖励保护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普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保障、救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
  在公共场所设立展台,摆放见义勇为模范事迹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纪念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政策宣传彩页等。录制事迹简介,宣讲见义勇为政策和英模事迹。在辖区各商超、店铺及大型户外屏幕投放见义勇为宣传标语。组织见义勇为事迹宣讲活动,邀请见义勇为模范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开展宣讲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积极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其他宣传活动。
  时代呼唤见义勇为、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人民期盼见义勇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领导表示,将以此次“见义勇为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以更高水平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为出发点,在基金会资金募集、管理运行和权益保护等方面下功夫,提高表彰即时性、帮扶持续性、工作创新性,努力提升见义勇为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在科学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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