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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三项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传媒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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