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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及相关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均居全省前列
滨州获省级生态环境领域督查财政激励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通讯员李垒卢晓亮报道)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对2022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及相关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均居全省前列,获得省级生态环境领域督查财政激励资金500万元,是全省获得该项激励的3个地级市之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碧水保卫战各项任务目标,持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开展治污攻坚,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治水”“净水”“管水”能力显著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中提质、稳中向好。
  力争上游,聚力全市水质提升改善。2022年,全市18个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消除Ⅴ类水体,其中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63.6%,超出省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27.2个百分点,实现历史新突破;城市水质指数同比改善10.16%,改善幅度列全省第3位,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佳。
  强化支撑,增强财政资金保障能力。资金预算执行率是生态环境督查激励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围绕增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刚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相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紧盯项目进度,打通资金分配、调拨管理、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畅通资金高速运转通道,实现财政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滨州上级水污染防治资金2021年预算执行率为97%,2022年为92%,均位居全省前列。
  系统管控,健全项目管理基础架构。我市实施项目全生命流程管理,对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实施“储备-分配-实施-监督”闭环管理,涉及项目按年度提前谋划申报入库,财政资金分配方案优中选优,项目实施过程全程监督,项目预算绩效及时评价,实现从项目谋划、资金跟进、项目实施、事后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全面发力项目质效提升,发挥财政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聚焦“1+838”工作格局和“1+8+1”落实体系,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协同治污原则,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不断提升治污水平和资金投入强度,全力以赴推动环境品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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