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张子强通讯员李树伟报道)近日,滨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联合市直有关部门正式印发《关于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海洋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海域立体开发利用活动,提升海域资源集约节约水平,有效破解海域范围内具有用地手续区域立体使用难题。据悉,这是全省首个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政策性文件。
《通知》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立体分层设权空间范围。明确海域空间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对排他性使用海域特定立体空间的用海活动,可以对使用的相应空间设置海域使用权。
二是明确了立体分层设权适用范围。明确适用范围主要有跨海桥梁、塔架、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海上风电、光伏、养殖、温排水等用海行为。
三是强化了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通知》要求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时,结合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用海实际需求,合理谋划功能区。
四是规范了海域使用论证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各地按《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开展论证,重点是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用海的兼容性、必要性和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五是明确了立体分层设权审批要求。《通知》要求各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申请审批或市场化出让。明确了已设定和未设定海域使用权及已设定养殖、盐业土地使用权的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审批程序和具体要求。
六是明确了立体分层设权不动产登记要求。《通知》要求各地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流程。
七是规范了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一物一权、一证一缴”的方式,根据海域使用金征收文件(标准)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成交结果,分别计征海域使用金。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可申请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