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3.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动火安全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
6.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7.不得私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
8.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主 办: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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