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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按企业类型差异化征税,引导企业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孙强李颖报道)目前,在省、市有关部门指导下,无棣县正式印发了《无棣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工信、国土、税务等部门协同发力,加强土地税源监管,重新核实土地面积,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试点企业分类标注,增加土地等级适用校验规则,按企业类型设置差别化土地等级名称,通过突出“亩产效益”理念,对不同企业划分类别进行使用税差异化征收,分别按照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60%、80%、100%执行,从而引导企业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作用,我市积极争取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工作。今年3月,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明确我市无棣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自4月1日起进行调整,标志着该项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据统计,今年第二季度无棣县共有199家企业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1036.3万元,减税348.8万元,减负率达25.2%,企业减负效果明显,市场主体活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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