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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主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
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形式,让“黑尾巴”无处遁形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通讯员赵惠娟报道)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遏制反弹十大专项行动要求,日前,市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形式,对主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时,我们主要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悬挂或喷涂环保号牌、排放阶段是否符合排放控制区要求、尾气排放是否达标等方面。在执法的同时,我们也会主动向施工单位宣传普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的环保法律法规。”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队长杨鲁海说,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牵引车、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场内车辆等装配有柴油发动机(压燃式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尾气排放的气体中,包含颗粒、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氢氧化碳等各种污染物,超标排放会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据统计分析,工程机械单车排放因子较高,一台高排放挖掘机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50多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而颗粒物排放量相当于60多辆国四卡车排放量之和。
  2022年,我市对2.4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其中对1.3万台加装定位系统,并结合最新调整划定的禁用区,充分发挥“山东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信息化优势,对全市9个核心禁用区、69个一般禁用区设置“电子围栏”,实现省市同步联网监控,成为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全方位监管的有力补充。
  本次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虚假编码登记信息、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等环境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罚,并向非道路移动机械驾驶人员宣传普及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的环保法律法规。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执法与普法同行,助力进一步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
  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袁东表示,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力度,多方联合,协同作战,让“黑尾巴”无处遁形。同时,也提醒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者和使用人:要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管理,选择使用性能好、排放低的机械;及时维修、更新、淘汰老旧非道路机械,杜绝“带病”作业;通过正规途径加油,避免因使用劣质油品出现排放超标情况,共同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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