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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惠民法院已累计执结案件1362件
执行到位金额5.2亿元,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
  滨州日报/滨州网惠民讯(通讯员白聪聪报道)近年来,惠民县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靶向发力、主动作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惠民法院累计执结案件1362件,执行到位金额5.2亿元,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
  因人制宜,找准关键点,凝聚合力化纠纷
  “这些树是我的命,谁也不能动。”被执行人姜某的母亲这样对执行法官说。据了解,张某与姜某两家耕地相邻,耕地中间种有23棵树,两家都主张对树木拥有所有权。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树木归张某所有,且姜某不得阻碍张某处置涉案树木的行为。判决后,张某欲采伐涉案树木,但姜某及其母亲拒不配合,无奈之下,张某向惠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安霄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姜某传唤到庭,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姜某当庭表示会自觉履行判决书。在得到姜某的承诺后,承办法官并未放松警惕,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该案的症结在被执行人姜某的母亲,其母不满法院判决且情绪十分激动。
  惠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做好两手准备,一方面,在多次对姜某母亲做工作无果后,找到了该村已卸任的老书记对姜某一家展开说服教育;另一方面,针对案件情况制订执行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订应急预案。面对多次说服教育及强大的执行压力,姜某及其母亲并未出现在执行现场,而是通过老书记表达了配合执行的态度,最终该案顺利执结。
  因案施策,瞄准着力点,刚柔并济促和解
  申请人张某在惠民县内经营一家电脑销售公司,自2018年起惠民县某教育机构从张某公司分两次采购教学设备,价值共计36万元。张某经多次催要,该机构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张某无奈诉至惠民法院,并于2023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刘宏楼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执行方案,但该机构仅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参与调解。面对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明晰利害,均以不能做主为由一拖再拖。针对被执行人消极、躲避执行的态度,承办法官对症下药、抓住痛点,通过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的方式,迫使该机构负责人刘某出面参与调解。
  在后续的三次面对面调解中,惠民法院承办法官从法、理、情入手,为双方分析利弊,陈述利害,重点引导刘某从保障该机构继续良好经营考虑,劝导其尽快履行相应义务。最终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签订和解协议后5天内申请人就收到了第一批执行款,保障了该公司正常运营。
  攻坚有道,抓住突破点,打击拒执强震慑
  惠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对恶意拒执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罚款33人次,警示、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同时,凝聚拒执犯罪打击合力,公检法联合印发《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工作指引》,畅通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诉讼渠道,今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3件,依法判决2件。
  今年9月,惠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公经济人士现场见证,同时还组织18名涉及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到场旁听。
  针对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惠民法院于2022年8月判决沈某赔偿郭某各项损失共计4457.86元。为逃避执行义务,沈某将其名下常年经营的“沈家烧鸡店”注销,并在当日由其女儿工商注册为“某肉食副食超市”,但实际经营人仍为沈某。在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沈某仍拒不履行相应义务。因沈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于2023年3月被惠民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又因其未如实报告一年内财产变更情况,于2023年4月被惠民法院罚款3000元。后因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惠民法院将该案有关线索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惠民法院经审理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此案庭审结束后,5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4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最终执行到位金额12万元,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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