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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地方标准《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发布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刘青博通讯员安斌李娜报道)10月27日,“标准赋能品质滨州创新未来”品质城市标准化建设成果发布会举行,滨州市地方标准《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DB3716/T52-2023)系列标准正式发布。
  据介绍,滨州市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系列标准按“1+8”体系结构设计,是滨州市聚焦发展、科创、开放、服务、文化、环境、民生、平安“八大品质”,进行横向扩展和纵向细分,明确定性和定量指标,在全国率先成体系构建起的“1+8”品质城市评价标准体系。其中,“1”为1项总则标准,“8”为8项品质标准。总则标准是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包括品质城市评价的全部指标,其中一级指标37个,二级指标163个。第2至第9部分为八个品质标准,主要从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等方面,明确了开展相应品质评价的一级指标,以及二级指标的定义、计算公式和数据来源。
  对照现有国内外相关标准,滨州市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系列标准更加全面、更加细化、更加客观、更加科学,体现出指标的先进性和体系的适用性。在指标先进性方面,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相比,滨州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目标更加明确、层次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全面,与新发展理念要求有机统一。在体系适用方面,滨州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滨州特色,与“八大品质”提升的要求高度契合,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密切相关,符合今年国家标准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提出的“统一普适、横向可比”要求。
  标准决定品质,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城市发展的“指挥棒”“风向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今年9月15日,国家标准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其中提出,“要研究建立城市标准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遴选、树立一批城市标准化工作标杆。”滨州市先行先试,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支持、指导下,制定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系列标准,不仅实现了“城市品质”从定性评价到定量评价的突破,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的具体行动和创新成果。
  下一步,滨州市将以细化落实《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为抓手,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城市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在实践中检验和持续完善评价体系,让标准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各方面拓展延伸、开花结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滨州经验”,以高标准提升城市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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