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生明智报道)近日,中共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3年滨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2023年度滨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
今年是滨州市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的第四年。据了解,本年度述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述法形式,突出述法实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制,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滨州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年度述法要求做到五个明确。
明确述法主体。述法主体包括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参照《方案》开展述法。
明确述法形式。述法形式包括会议述法和书面述法两种形式。会议述法是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现场述法;书面述法主要是指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交书面述法报告。
明确述法内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主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可参照但不局限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所规定的内容。述法程序包括提交述法报告、社会评议、大会评议和质询、情况反馈等四个步骤。
明确结果运用。《方案》强调,述法结果将作为衡量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以最大限度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明确督察问责。《方案》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法治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已纳入督察工作计划。对于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予以问责。
今年的述法分为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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