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郭刚通讯员罗觅乔报道)“双十一”即将拉开帷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消费者陷入网络购物陷阱,11月1日,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科学消费、及时维权。
  做好购物规划,理性适度消费
  “双十一”期间,促销手段层出不穷,消费者容易受其诱导盲目消费。为避免消费者跟风消费、上当受骗,建议消费者事先做好购物规划,列好购物清单,货比三家,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字眼诱导,造成浪费。
  保护个人信息,确保交易安全
  网上购物不随意登录陌生网站,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扫描二维码,不随意直接汇款,不随意泄露验证码。切记不轻信中奖信息,不轻信诱导转账消息,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网上购物时,谨慎选择购物平台,着重选择资质经营齐全,信誉高的平台和网店。
  警惕促销规则,慎重缴纳定金
  消费者应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警惕“1元秒杀”“零点秒杀”等噱头,针对繁琐的预售模式三思而后行,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的不同,以免上当受骗。建议消费者在缴纳“预售定金”前详细了活动规则,主动向客服咨询优惠规则,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作为证据。
  保留消费凭证,及时合法维权
  消费过程中,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宣传海报和其他消费凭证,不轻信商家口头承诺。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先与商家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平台发起维权协商,若仍无法解决,应及时拨打商家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的“12315”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