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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科技强审新优势,实现大数据审计精准化、精细化和集约化管理
滨州大数据审计管理办法在全省审计系统推广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张瑞峰报道)近期,滨州市审计局立足大数据审计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主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思路、探索新举措,率先推进大数据审计全流程管理制度创新,制定出台《滨州市审计局大数据审计管理办法》,实现大数据审计精准化、精细化和集约化管理。该《办法》在全省审计系统发文推广。
  体系全,立足实现数据全流程管理。《办法》共十一章35条,从职责分工、项目立项、数据分析、疑点核查、成果共享等方面对数据的管理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做到了审计项目没有数据分析不立项、没有分析结果不审理。《办法》明晰了数据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真正让数据应用贯穿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审理审核、定案会等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通过制度压实业务科室主体责任,发挥数据管理部门引领、管理、监督作用,提升大数据审计质量和层次。
  落点实,探索引入考核评价机制。《办法》明确将大数据分析结果落实作为项目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约定了数据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数据审计方法的运用和结论落实情况出具好、较好、一般、较差等评估意见,作为项目审理重要方面,并对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人为原因导致落实不力的,督促重新落实并追究相关责任。数据管理部门全程参与项目定案会,并就审计项目数据分析情况逐一分析点评,数据分析结果纳入对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
  思路新,注重融合新发展理念。新时代大数据审计工作点多面广,《办法》约定了电子数据管理使用的同时,将“双主审”工作模式、“七张清单”梳理、大数据分析报告审前送达等先进经验做法融入其中,侧重于新技术、新领域、新方法、新模式在审计项目中的全面应用,以制度为抓手,贯彻研究型审计理念,拓展数据分析框架和数据分析模型,逐步建立完善相关领域审计方法体系,加强专题调研,适时组织开展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重点攻关选题评选等活动,总结各业务领域数据审计方面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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