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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管线管理“良方”让城市“无线美”
《滨州市弱电管线管理办法》印发,致力解决通信线、有线电视线等布设混乱问题,保障全市通信畅通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青博报道)日前,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滨州市弱电管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全市弱电管线规划建设及运维管理,解决通信线、有线电视线等布设混乱问题,保障全市通信畅通。
  《办法》共四章二十三条,明确了弱电管线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管理及迁改等活动规范管理的体制机制,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弱电管线及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理顺了弱电管线管理的体制机制,明确了市、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弱电管线及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弱电管线管理在行政区域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规划建设部分,主要明确了弱电管线建设规划应当纳入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弱电管线建设应当纳入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依法办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弱电管线建设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阶段同步完成建筑红线内的弱电管线、楼内光纤、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办理接入事宜。
  第三章迁改整治部分,主要明确了弱电管线问题整治应当遵循统筹安排,超前计划,逐步实施的原则;迁改应当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进行,迁改前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线路进行保护,不得私自拆除破坏弱电管线。弱电管线问题整治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汇总年度整治需求后,以书面形式向弱电管线产权单位提出,双方协商确定年度整治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办法》规定,弱电管线入地改造项目,需求单位按实际发生迁改费用给予弱电管线产权单位资金补偿,迁改费用标准依据《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损坏改迁赔补方案》执行。弱电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对现有线缆及附属设施的巡查,对巡查发现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数字化城管等反映的飞线、裸露线缆、弱电井盖破损等弱电管线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附则部分,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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