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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好法官
——追记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长、一级法官王炳申

  (上接第一版)这些材料只能由徒弟们一页页一句句地收尾处理。在30多年的职业生涯里,这是王炳申唯一一次没做到“清零”。
  年底时案件基本“清零”,这是王炳申多年来的习惯。
  “清零”看似简单,实则极难。因为王炳申面对的,往往是案情复杂、证据不足的民生难题。或许它金额很小,或许它影响面不大,但在他心里却关涉重大——对法官来说或许是任务量的1%,但对摊上这档子事儿的乡亲来说,往往是头一次或唯一一次,可能会彻底改变整个家庭的命运。
  “咱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小案子关乎大民生、大稳定,要对百姓用情、对工作用心,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到群众心里,既要公正判决,更要解开老百姓心结。”王炳申曾这样跟徒弟们念叨。
  同事们整理他的档案发现:王炳申每年的服判息诉率接近或超过90%,没有一起信访!
  35年的庭审路,王炳申不惧芜杂琐碎,用惊人的加班时长,用细致入微的法律实践,用老百姓的语言讲好老百姓认可的理儿,让矛盾坚冰化为一汪春水。
  年轻时见义勇为,用胳膊夹住俩抢劫杀人犯,却婉拒了在全省作先进事迹巡回报告的殊荣
  “好不容易日子松宽了,家庭的担子轻了,炳申却走了,一天的福都不享?!”一位老同事这样喟叹。
  童年时被送养,少年时在温饱线上挣扎,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六位老人,亲人都知道:王炳申一辈子苦,一辈子累,一辈子挑重担。
  打小,他就是那个“最懂事”的孩子,对自己要求极高,读书刻苦,也知道体谅别人。面对穷困的日子,他学到很多:如果自己多吃一碗,养父母就得饿着肚子种地;上学时买不起包子,可他觉得乡亲送的咸菜就足够香。对于被送养一事,他没有怨怼,上班后有能力了,与生父母那边的兄弟分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工作中,遇到赡养费纠纷案件,王炳申就拿自己举例,反复劝诫当事人:母子一场,是这世间再贵重不过的情分。
  “懂事”的孩子长大了,充满力量。
  1990年10月,王炳申只身勇擒两名歹徒。
  那天晚上,王炳申路遇三名歹徒持刀抢劫。王炳申护着无辜群众,一只胳膊猛力夹住一名歹徒的脖子。这时,另一歹徒扑上来,王炳申一脚踢中他的腹部,用另一只胳膊将他夹在腋下,两名歹徒瞬时动弹不得,同伙见状仓皇逃窜。随后,民警赶到,将两人抓获,逃窜的同伙也于当夜落网。经审讯,该犯罪团伙在公路边实施抢劫作案7起,打死1人、打伤7人。
  “年轻时的炳申,一米八的个子,精瘦,身体底子很好!”老同学王建新介绍,王炳申在上世纪80年代就读于山东省司法学校,毕业后成为滨城区法院第一批科班出身的“学生法官”。上岗之初,王炳申就极为珍惜身上的制服,不肯让它粘上一点瑕疵。
  因为见义勇为,王炳申荣立全省法院系统一等功。让同事们没想到的是,他婉拒了在全省作巡回报告的殊荣。
  岁月流逝,大家才逐渐理解:炳申就是这么一个人,不图名不图利。他总觉得,自己多忙一阵儿,就可能多帮到一个人。
  他曾这样说:“接受任务后要雷厉风行、尽快办好。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不能稀里糊涂,你一迟缓误的不是自己的事,而是案子的事,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伤的是老百姓的心。”
  每当上级评先树优,他总是“提条件”:将个人荣誉换成集体奖项,把授予自己的奖状让给青年人——“他们在成长,更需要鼓励”!
  养父去世后,每年冬天,他都要接养母来家里过冬,把老人身上收拾得干干净净。他之所以出“巨资”买了辆二手车,就是因为方便下班后看望老人。而他自己呢,穿衣打扮长年就是那“老三件”:布鞋、衬衫、长裤。夏天,人们能看到他套在旧衬衫里面的背心很是破旧,有的地方甚至已经烂成了网网。每次回老家看望老人,一进村,他就会被乡亲们“包围”起来,挨个咨询法律问题。王炳申总是耐心倾听、详细作答,直到乡亲们满意离去,而这时,饭菜早已凉透。
  办事“死脑筋”,谁请托也不给面子,是公认“有正事”的人
  随着办案水平的提高,王炳申事业发展越来越顺利,但他本色不改,不为利益所惑、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
  他认为,手里的法槌,不是用来唬人的,是弱者的腰杆,是穷人的尊严……“办理任何案件都不能违背自己的初心,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这句话,王炳申常挂在嘴边。
  有一年春节,一位老同学领着当事人登门拜访,他了解老同学用意后,坚决不开门。这位老同学在门口苦苦等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只能离开。
  过后,王炳申向同学解释说:“我给了你面子,我就违背了我的原则,就会犯错误,希望你能理解。”凡是有案件当事人说情送礼,他一律挡在门外。
  几年前,王炳申的亲哥出了车祸,胳膊被撞伤。他找到王炳申,想让弟弟帮忙多争取点赔偿。王炳申了解前因后果后,说:“事实很清楚,按正常程序走就行了。”
  由于撞人的是个农民,家庭条件一般,几经周折,王炳申的哥哥耽误了治疗,左手臂神经受损,留下了手不能握紧的后遗症。
  “刚开始,我对他意见很大,甚至是怨恨。”回忆起这件事,王炳申的哥哥说,“后来,慢慢地理解了,作为一名法官,无论面对谁,都应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我为有这样的好弟弟感到骄傲。”
  “可别找他说情,他就是个‘死脑筋’!”王炳申的第一任领导,曾任滨城区法院张集法庭庭长的刘根喜这样说。
  王炳申平时不凑酒场,有一年春节,一位朋友请他吃饭叙旧,因为素来没有工作交集,感情自然也纯粹,在路边小店,两个人三个菜一壶酒,聊得很尽兴。第二天,王炳申接到这位朋友电话,说是有一个小案子需要帮忙。他有点恼火,跑去饭店问了菜钱,把一百多元“请客费”给了朋友。“酒,我请你喝;案子,不要打招呼,说多了,朋友就没得做了。”如今再提当年事,这位朋友不胜唏嘘,“用权谨慎,无可挑剔”!
  一向节俭、“不近人情”的王炳申,在同事或朋友家人生病时,常常出手相助。怕人发现了拒绝,他就把钱藏到他们的手机后壳里。
  “方方正正写字,踏踏实实做人,公公正正办案”,这是王炳申的追求。“看似一根筋,真是有正事”,这是朋友们的共识。
  “‘有正事’是对一名法官的最高褒奖,肯定也是舅舅希望得到的人生评价。”外甥女崔立华说。
  王炳申做到了。
  在每个案件办理中都做到对法律和良心负责
  新时代的人民法官必须有较高的政治站位,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过硬的办案本领,才能在每个案件办理中做到对法律和良心负责。
  熟悉王炳申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白色的“笔记本”——这是他用办公室已单面打印过的A4纸裁剪做成的。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家里、路上,这个本子一直在他身上,脑海中一有与案件相关的“火花”,他就立马记在本子上。
  “他是一个很勤奋的人,白天事务性工作多,很多活都是带回家干,法律文书他都一字一句地改。”滨城区法院副院长张丽荣说。
  王炳申常会半夜起身,随手从床头拿起纸张,记录下办案思路,第二天清早拍照发给同事并询问“该观点你认同吗?可否展开讨论一下”。“年纪大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手记得越详细,做起事来就越清晰。”他这样说过。可他的身体越来越无法承受这样的工作强度,豆大的汗珠时常爬满他的额头,声音也越来越沙哑。
  30多年的办案经验,王炳申珍惜却不吝啬,对年轻法官助理总是倾囊相授。
  1993年夏天,一次大雨过后,相关部门雇人清理路面,一位行人被大树枝干砸中致腰部受伤,治疗费很高。当时施工路段没有监控,证明施工致害非常困难。王炳申把在场的所有工人都叫到法庭一一询问。警示标识有没有放,放在哪儿,安全措施有没有做,做了什么……最大限度还原了事实。最终,施工单位同意调解,承担了大部分治疗费用。
  “他耐心细致的办案风格影响了我们很多人,现在我们一直坚持这样做。”滨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张丽霞说。王炳申工作过的部门多次获得省市嘉奖,他指导审理的案件还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评论其典型意义:裁判结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更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了回应,亮明了司法态度。
  多年来,王炳申带领大家开展“每天两个十五分钟”活动,提前到岗、延迟离岗各15分钟,利用这段时间组织学习活动、安排梳理工作。在他的引领下,大家的业务水平都有提升,多人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全省(市)审判业务专家。
  “别说苦惨累,每一次经历都是人生的一种财富,要从中汲取营养,走好人生路。每时每刻都在自我反思,激励自己,才能进步。”这是王炳申常说的一句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35年庭审路上,人民法官王炳申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踏进了每一个坚实的脚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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