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降低环境污染、减少风险隐患,不少地区都相继出台禁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9年12月17日,我市制定出台了《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对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原《办法》规定,主城区和县市区建城区在特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最近,《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修订)》对燃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在市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何要在上述区域全年禁放?这一政策应该如何更好地实施?对这一全新规定,公众的反应如何?年味、环保、安全之间该怎么兼顾?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生态环境部门:烟花爆竹大幅加重空气污染程度
对这一政策的推出,生态环境部门表示大力支持。他们认为,烟花爆竹的燃放,虽然为节日增添了喜庆氛围,但同时也释放了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据统计,2023年我市公历元旦、农历正月初一曾出现重度污染,除夕夜我市空气质量连续15个小时达严重污染(AQI>300),属全省16市最长;主城区5个国控站点全部发生“爆表”(AQI>500),占全省“爆表”国控站点数量的26.3%,国控站点累计“爆表”25小时,占全省国控站点“爆表”时长的40.3%,占比均为全省最多。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袁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烟花爆竹本质是一种具有较强威力的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颗粒物(PM10、PM2.5),及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可导致污染物浓度快速上升,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特别在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不好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此外,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也会对市民的生活造成干扰和影响。据监测,鞭炮集中燃放区噪音高达135分贝,大于人的健康所能承受的85分贝值,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医疗机构数据显示,在春节等节假日,受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导致的人群呼吸道等疾病明显增加。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烟花爆竹燃放后,垃圾量也会成倍增加,加重环卫工人的负担。据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统计,春节期间,我市垃圾清运任务增加1.5倍。2023年除夕期间,仅中海天地桥清运烟花爆竹垃圾重达8吨,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
公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必须防患于未然
滨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烟花爆竹的储存和燃放都具有一定危险性。我市冬季气候干燥,城区内建筑物和人员相对密集,如果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应急管理局保障中心副主任、市应急局危化办主任张涛介绍,邹平市青阳镇曾发生礼花礼炮厂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失踪;阳信商店镇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人受伤,教训极其惨痛。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伤人事故。由于人们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易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儿童群体。因此,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严格遵守《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另据消防部门统计,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日均发生100起至200起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整个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总数破千,为全省最多。
广大市民:虽有些遗憾,但表示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
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是社会治理的一项内容,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在“禁”与“放”之间,有不同侧面的争议声音。记者经采访发现,针对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虽然存在不同声音,但更多的市民倾向于理解与支持。
市民王先生是一名个体工商户,谈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王先生说:“没有了烟花爆竹,就失去了喜庆的味道,没有了热闹气氛。特别是在春节、结婚等一些重大喜庆的日子,缺少了喜庆元素,和平时还有啥区别。”和王先生一样,在一部分人眼里,“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热闹的爆竹声,是过年的“标配”,更是记忆中“年味儿”的气氛担当,没有烟花爆竹的新年,在他们看来是没有“灵魂”的。
对于这一新政策,市民冯先生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更加科学地评估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实际影响,并同时考虑市民的燃放需求。希望政府在制定政策的同时,充分听取市民的声音,寻求更合理、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比如,能否限时限点燃放,毕竟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诸多影响,的确是弊大于利的。
但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任何事情都应该与时俱进,爆竹是爆炸物,伤人害己,易引发火灾,有百害无一利。市民李女士是一名退休人员,同时,也是一名健身爱好者,她对于滨州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表示支持、理解。她认为,安静祥和的环境,比鞭炮声更让人愿意接受;有一个环保安全的大气环境,更有助于人的身体健康。
采访中记者发现,跟李女士持相同观点的人占了一大部分,在“禁”与“放”之间,大部分市民对全新的政策表示理解和支持,他们相信,新《办法》的出台,必将有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他们普遍认为,虽然燃放鞭炮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延续,是喜庆日子里的一种庆祝形式,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庆祝形式应该更加多元化。大部分人提到,今年过年尤其不应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当下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会加重呼吸道病人的病情。
通过调查,记者还了解到,《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主要依据《立法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办法》规定在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禁止了烟花爆竹的使用。在主城区之外的广大区域,市民仍然可以尽情燃放烟花爆竹,体验传统文化的氛围和乐趣。
取信于民、造福于民。显然,《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修订)》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和权衡:既充分尊重了传统文化,又注重环保和安全,还充分彰显了法律法规制定的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