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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预案》印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青博报道)近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滨州市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印发。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风险管理与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演练与培训、附则”8部分,对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作了明确说明,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预案》明确了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第一条原则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即规定在应急工作中,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时加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第二条原则是“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即规定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及单位各负其责,事故发生地政府是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要动员社会力量,全力实施应急处置。第三条原则是“完善体系,有效衔接”,即规定市、县(市、区)政府专项预案、有关部门预案、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应有效衔接,形成完善的应急体系。第四条原则是“科学救援,依法规范”,即规定在应急工作中,尊重科学和专业,尊重专家的意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和完善应急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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