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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治共享 平安出行
我市持续开展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于福枝通讯员蒋琛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不断优化和提升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滨州交警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低速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多举并措,宣传引导。滨州交警深入学校、乡镇、社区开展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走访宣传,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普及该类车辆存在安全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让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充分了解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无需挂牌、不用驾照、可以上路”的错误认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延伸宣传触角,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主城区限行时间节点,共治共享,平安出行。
  多部门联合,源头治理。2023年12月27日,滨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滨城区交警大队以黄河二路电动车经营一条街、市东街道二手车经营门店等经营区域为重点区域,开展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前期下发《滨州市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告知书》的基础上,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单位加强与车辆生产企业的对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相关要求,从源头上把好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关,全面落实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禁售要求。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要求其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其合法规范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行动共检查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单位38家,现场检查各类电动车227辆,对其中7家店内销售或在店外摆放不合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查处,营造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努力在源头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顽症”,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文明执法,宣教结合。滨州交警联合滨州电视台持续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警示曝光,同时向群众发放《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倡议书》,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解读,劝导群众要认真了解车辆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努力在源头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顽症”,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由于低速电动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低速电动车驾驶人以老年人居多,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无证驾驶居多,占用超车道“龟速前进”、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屡屡“上演”,事故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埋下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此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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