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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7次主任会议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报道)1月12日,滨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7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于2024年1月13日在滨州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方正、栾兴刚、郑玉梅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关于拟提请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议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决定列席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范围及名单(草案);听取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滨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初审报告、关于滨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审议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书面报告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事任免事项;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关于视察滨州市2023年“12158”民生实事——品质城市惠民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通过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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