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报道)1月15日,在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滨州市财政局局长胡云江作了关于滨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7.58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7.5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92.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6%;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95.7亿元,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49.7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04.9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526.91 亿元 ,完 成 预算 的102.3%,增长9.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1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上解省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72.3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2.65亿元。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8.16亿元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8.1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 18.48 亿元,完成预算的132.4%,增长59.6%,主要是一次性非税收入增加;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及县(市、区)上解收入294.63亿元,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5.0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7.7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89.46亿元,完成预算的98.3%,与上年基本持平;市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172.51亿元,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5.7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0.4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06.74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06.74亿元,增长5%;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317.56亿元,总收入624.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32.2亿元,增长1%左右;加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63.25亿元,总支出595.45亿元。结转下年28.8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33亿元,比上年减少11.6%,主要是一次性非税收入预计减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319.26亿元,总收入335.5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335.59亿元,其中:(1)市级支出91.02亿元,占总支出的27.1%。(2)市对县(市、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72.54亿元,占总支出的51.4%,具体包括:税收返还7.6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8.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6.68亿元。(3)上解支出、结转下年等72.04亿元,占总支出的21.5%。
2024年市级全口径预算总支出安排575.5亿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77.06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市级全口径预算总支出安排575.5亿元。具体包括:市级部门正常运转支出安排37.02亿元;转贷县(市、区)专项债券9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65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7.66亿元;市级项目支出、上解省支出、对县(市、区)体制性返还、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368.2亿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77.06亿元(不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
重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安排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资金9.99亿元,比2023年增加2.72亿元。安排2.45亿元,用于科技专项和人才专项,提升科创品质,支持招才引智。安排7.14亿元,落实高质量发展政策,推动产业引导谋划,支持基金招商,壮大地方财源。安排4000万元,美化环境品质,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安排乡村振兴资金5.89亿元,比2023年增加2653万元。安排1.95亿元,保持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1.9亿元,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2.04亿元,推动农林水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推进。
安排教育发展资金7.02亿元,比2023年增加9559万元。安排1.82亿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发展,确保义务教育投入,均衡教育资源布局。安排3.02亿元,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2.18亿元,优化教育环境,落实高校共建协议,支持名师岗位奖励,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安排社会保障资金8.83亿元,比2023年增加1.28亿元。安排5.51亿元,落实养老医疗保险补助,支持困难救助政策,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安排3.32亿元,支持就业安居等社保支出,织密民生防护网,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安排社会事业方面资金3.28亿元,比2023年减少2746万元(主要是应对疫情项目支出减少)。安排1.51亿元,促进宣传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书香滨州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安排1.77亿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强医疗救治能力,支持“心安城市”建设,谋划百姓心安福祉,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安排公共安全资金6.94亿元,比2023年减少2.11亿元(主要是一次性建设项目支出减少)。安排1.71亿元,增强消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继续推进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建设。安排5.23亿元,保障公检法司支出需求,巩固平安滨州建设。
安排基本建设和城建资金20.72亿元,比2023年减少1.89亿元。安排5.48亿元,保障环卫园林、供水供暖等市政事业运行,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安排5.63亿元,支持航道疏浚、城建项目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安排2.58亿元,促进交通网络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安排7.03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成本及耕地开垦费支出。
安排一般管理事务方面资金4.38亿元,比2023年减少1354万元。保障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能力,支持建设高效能服务型政府。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凝聚财力保重点。
安排其他重点项目资金10亿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安排偿债准备金8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809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券利息,强化财政激励,加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预备费1.2亿元,用于自然灾害应急维稳等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