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淑霞通讯员刘坤芳李萌报道)“2023年,我们先后从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办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500万元,极大地促进了研发能力提升和产线技术改造。”日前,山东大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槐晓涛表示。
作为国内第一批专注碳纳米材料生产制备、研发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展纳米2023年紧跟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加速强链补链趋势,加速推进增扩产能及技术升级。乘借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东风,企业顺利获取贷款,破解了资金难题,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2023年全市科技系统累计推荐有贷款需求的企业698家,帮助461家企业解决融资需求,有效破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3年,我市共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675笔,贷款金额达26.37亿元,较上年增长68.93%,平均贷款利率4.02%,有效降低了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我市有35家企业获2023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共申请到贴息补助244.5万元。2023年底,我市又有55家企业新提交申请2024年度贷款贴息,预计可申请省级贷款贴息补助370余万元。
为持续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23年12月25日,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依照新办法,通过“山东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增信评估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内的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级风险补偿比例上限由35%提高至45%。同时,原贴息政策中关于“自2020年12月16日以来首次纳入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要求扩大为“2020年12月16日后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企业可根据情况选择更合适的贷款申请贴息,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贵”问题。此外,在贷款备案、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申请等环节加强县(市、区)参与,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打通科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新办法于今年1月24日起实施。根据该新办法,市科技局正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滨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和贴息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