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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安排部署消防安全防控工作
即日起至春节前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肖通讯员孙宝柱报道)1月25日,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滨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贯彻鲁安发〔2024〕1号文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我市消防安全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把消防安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消防安全工作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真正把消防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基层、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通知》要求,要迅速行动,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攻坚整治,在今冬明春重点时段强化火灾防控,相关部门需制定方案并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场所和领域要实行清单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高风险场所需落实“四个一”举措,低设防区域要加强巡查和宣传,坚决遏制“小火酿大灾”。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培训,针对冬春季节的火灾特点,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利用多种平台和资源进行线上宣教、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并通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和案例教育,通过舆论监督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加强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即日起至春节前,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并加强警示约谈和问责通报,消防救援机构需推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安全生产委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发挥合力,开展督查和暗访,确保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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