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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住所从“写作式”手填到“标准化”提取
滨州实现全域经营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青博通讯员刘学伟李晓萌报道)近日,滨州邹平鑫鸿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申请设立登记,填报住所时选择“坐落查询录入”入口,经过查询自动调用标准化地址库中的不动产信息作为企业登记住所,成功办理全市首张“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营业执照,标志着滨州市实现全域经营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
  “以前申请企业登记时,由于住所填写不规范导致不能一次审核通过,降低了办证的效率。现在使用标准化住所登记,有规可循、自动调取,省时又省力。”该公司代理人王女士高兴地说。
  为给经营主体营造更加规范、便捷、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2023年以来,滨州市揭榜全省企业准入退出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探索在滨州市全域范围内试点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联合不动产、民政、公安、住建、政法委五个部门,建立住所登记标准,每个标准化地址涵盖区划、位置、经纬度、房屋用途等19方面信息,并优化改造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申请页面,实现经营主体住所从“写作式”手填到“标准化”提取的飞跃。
  住所标准化登记正式实行后,经营主体在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上办理经营主体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业务时,系统自动调取标准化地址数据库对应信息进行核验。核验成功后,系统自动带出标准化地址,并将其作为经营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不仅提高了登记地址申报承诺的真实性,也让经营主体登记更加标准、规范和便利。
  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3种录入方式:一是输入不动产证号及产权人信息,直接调用不动产接口,完成标准地址的自动回填;二是直接调用平台管理维护的标准地址,地址统一封装了五个部门地址数据信息;三是暂未收录的地址信息,则填报申请单,由网格员前往核验,核验通过后,地址可供经营主体登记使用。
  该平台同时完善了住所(经营场所)产权人信息智能校验机制,提高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真实性;对使用农村、自建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允许申请人在规范填报地址基础上补充填报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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