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五版)二是安排5.63亿元,支持航道疏浚、城建项目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安排2.58亿元,促进交通网络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四是安排7.03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成本及耕地开垦费支出。
8.安排一般管理事务方面资金4.38亿元,比2023年减少1354万元。保障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能力,支持建设高效能服务型政府。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凝聚财力保重点。
9.安排其他重点项目资金10亿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安排偿债准备金8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809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券利息,强化财政激励,加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预备费1.2亿元,用于自然灾害应急维稳等突发事件。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按现行预算管理规定,分别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详见《滨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13日,市级安排预拨支出6.21亿元,主要是1月份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必须执行的跨年结算项目、结转项目、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项目支出。
三、确保完成预算的工作措施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完成“十四五”任务、建设品质滨州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决战决胜2024”为工作主线,通过加力构建“六项机制”,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效能,全力以赴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开源节流保平衡,加力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将增收节支、节俭办事作为应对当前形势的重要措施。一是科学组织收入。加强财政收入组织督导,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用好综合治税平台,加强纳税行为分析,依法依规提高税收征管和查补效率,持续做大财力“蛋糕”。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围绕补充市县财力、均衡公共服务、发展特色产业、支持产能转移退出等方面做好转移支付争取工作;结合重点项目谋划申报,争取中央增发国债和专项债券额度向我市倾斜。三是密切关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动向,不断优化财力结构,更好适应改革方向,争取滨州更大利益。四是强化“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树立“节支即增收”理念,合理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三不”原则严控新增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把该保的保到位、该压的压到底,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二)涵育财源促发展,加力构建长效型财政增收机制。助推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制造强市攻坚政策,是强市之本,更是财源之基。一是聚焦深化财金联动,用活财政资金,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重点项目,服务发展大局。推进“产业+基金”招商模式,强化产业引导;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企业上市行动,保持金融稳定。二是聚焦产业优化升级,落实“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支持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推动高端铝、精细化工、智能纺织等产业集群培育壮大,促进优势产业延补强链、新兴产业扩容增量。三是聚焦科技人才引领,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各项政策落实,促进完善研发投入等相关政策体系,推动“双型”城市新跨越。四是聚焦扩内需促开放。统筹各级补助、专项债券、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促进各类消费活动,拓宽招商路径,扩大进出口规模,发挥“三驾马车”对经济拉动作用。
(三)增进福祉保民生,加力构建公共型财政投入机制。聚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将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支持办好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以务实举措惠民生、暖民心。围绕“学有所教”,均衡义务教育和高中资源配置,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升级;围绕“居有所安”,推动“心安城市”建设,支持书香滨州、体育公园、文化惠民等事业发展;围绕“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创业,落实稳岗政策;围绕“老有所养”,履行财政补助责任,确保养老待遇按时发放;围绕“病有所医”,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围绕“弱有所扶”,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提升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同时,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9%以上,结合涉农资金整合,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紧盯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最后一公里”,持续完善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激发活力争一流,加力构建创新型财政管理机制。坚持将财政管理改革作为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有力抓手。在深化预算一体化建设方面,全面实现“上下贯通、内外融通”“车同轨、书同文”,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保持先行先试全省领先优势。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进一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和专项资金整合,加快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制定运转经费、活动保障等方面开支标准。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嵌入到整个财政工作,发挥好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源头把关作用,抓实抓细事后重点绩效评价,推动预算管理从“抓两头、放中间”向“抓两头、带中间”转变。同时,建立依据绩效的奖惩机制,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成效。在财政管理方面,努力破难点、树亮点,争取再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滨州模式”。
(五)守牢底线防风险,加力构建稳健型财政安全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中央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重要部署,把防范财政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杜绝预算安排中脱离实际过高承诺,形成稳定合理社会预期。将“三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工资专户闭环管理,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库款保障中的优先顺序,守牢“三保”底线。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短期防风险、中期调结构、长期可持续”的思路,制定全市化债实施方案,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依法理财提效能,加力构建阳光型财政监督机制。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各项要求,构建财会监督工作体系机制,深入落实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纪检监察、审计等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等专项整治行动,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牵头抓好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牵头搭建“滨州市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规范机构执业行为。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锚定目标、坚定信心、砥砺奋斗,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全力以赴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为加快建设品质滨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规范表述。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七个险种。
5.全口径预算:是指按照全面加强政府各类资金统筹协调、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债务收支进行全面测算、一体安排。
6.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保”支出: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节支)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10.民生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
11.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减税降费、扩大财政支出、增加财政赤字等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政府投资、增加公共消费、扩张总需求,从而实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12.政府公物仓: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家具用具等,进行集中收储、合理调剂、依法处置的运作平台。
13.预算管理“三不”原则:预算支出方面,非因不可抗力、非因上级安排、非因突发事件,原则上未列不支、追加不批、超收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