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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
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报道)2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开展《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祥吉带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俊昀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滨城区市中司法所,无棣县社区矫正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处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员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表示,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这项制度,对于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山东、平安山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滨州各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对社区矫正地方立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既有理论又有实务,法律性、针对性都很强,对起草《条例(草案)》很有帮助,将认真研究吸纳。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培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源,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远,市领导郑玉梅、郝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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