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久之策,是城市建设永恒的旋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既是对我们多年来创城成果的直接检验,也是对各级干部能力、作风水平的现实考验。能不能顺应民众之盼,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这场荣誉之战,取决于最后的工作成效。各级各部门必须全面进入状态,全力参与创建,做到敢打硬仗、能打胜仗,言必行、行必果,为品质滨州建设添光增彩。
行在必果,责任要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地盘谁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和办公室、卫生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落实好牵头抓总责任,市级领导要落实好包保区域、分管领域督导责任,市直各部门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三区”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真正把责任落细落实,形成创城合力。
行在必果,任务要压实。按照《创建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强化执行、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搞好配合,做到不留死角、不出盲点,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行在必果,督查要严实。加大明察暗访、问题曝光力度,倒逼工作改进。建立完善动态监督机制,健全综合与专项、随机与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巡查督查机制,尤其是各包保市级领导要经常开展实地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行在必果,氛围要造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市民的支持是创建工作的力量源泉。要树牢创城没有局外人的理念,坚持全面发动、全城联动、全民行动,营造文明创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让“在滨州、知滨州、爱滨州、建滨州”成为全民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