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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指出,国务院组织法是关于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程,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必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重要内容载入国务院组织法,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和成果通过法律规定予以体现。修改国务院组织法是新时代国务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制度保障,是新时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共20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增加国务院性质地位的规定,明确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完善国务院职权的表述,完善国务院组成人员相关规定,完善国务院机构及其职权相关规定,健全国务院会议制度,增加国务院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制度措施。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马兴瑞、王毅、尹力、石泰峰、刘国中、李干杰、李书磊、何卫东、何立峰、张又侠、张国清、陈文清、陈吉宁、陈敏尔、袁家军、黄坤明、刘金国、王小洪、吴政隆、谌贻琴、张军、应勇、胡春华、沈跃跃、王勇、周强、帕巴拉·格列朗杰、何厚铧、梁振英、巴特尔、苏辉、邵鸿、高云龙、陈武、穆虹、咸辉、王东峰、姜信治、蒋作君、何报翔、王光谦、秦博勇、朱永新、杨震,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刘振立、张升民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出席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大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
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