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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常识

  春光明媚、万物复苏,风光景物焕然一新,市民纷纷春游寻芳踏青,信步景区公园。景区安全是景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游客在游玩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维护自身安全,在享受美景的同时,自觉遵守景区的安全规定。
  1、景区内不可随意吸烟,请勿乱扔烟头。景区内,尤其是树林附近,请勿随意吸烟,请在指定区域文明吸烟,并在合适位置熄灭火种,以防引起火灾。
  2、景区内乘坐游船时请勿戏水打闹。划船时,一定要在大人的带领和保护下进行,儿童不可私自划船。上船前请穿好救生衣并安全驾驶,不要在船上大幅度摇晃,或在舷边洗手、洗脚,以免侧翻落水。
  3、高空游玩请勿嬉戏打闹。请认真阅读入口处的“游客须知”,遵守高空游玩规则,严禁把手、头、脚伸出防护栏,谨防高空坠落。
  4、水深危险,请勿靠近水源。请勿在景区、公园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或游泳,不要独自在水边玩耍,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不可在岸边奔跑或追逐,以防滑倒受伤或滑入水中发生溺水事故。
  5、请勿随意攀爬,严禁翻越护栏。高空观景时,请勿因盲目追求观赏效果而随意翻越护栏,避免生命安全受到危险,请在安全区域文明观赏。
  6、严禁高空抛物,守护“头顶”安全。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会严重损害、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大家从自身做起,严禁高空抛物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景区要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时刻绷紧安全之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坚决消除风险隐患,保证游客出行游玩安全。同时,友情提醒每一位游客,遵守景区各项安全警示和文明游玩规定。愿广大市民朋友,安全与游玩同行,幸福与快乐同在。
  主办单位:
  滨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集团)
  供稿单位:
  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滨盛文旅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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