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必要性
保障学生饮食健康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学习节奏不断加快,有相当大比例的中小学生,每天至少有一次在学校或者校外机构用餐,而当前学校食堂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校外机构如“小饭桌”、“托管中心”也存在无人监管、无序发展的问题。为了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健康,有必要通过立法厘清学生饮食安全主管部门职责、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加强对校外机构的管理,填补中小学生饮食健康管理地方性法规空白,为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条例》起草工作,市教育局于2024年1月成立以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任组员的起草小组,着手开始了《条例》的起草工作,截至2024年3月底,前后历经6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条例(初稿)》。2024年4月20日,市教育局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就《条例(初稿)》进行了系统内部意见建议征求,并于4月21日,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等2个相关市直单位进行了会签。在充分吸收采纳会签意见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五条。
一、总则。规定了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社会监督、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二、学校食堂管理。规定了使用适用范围、经营许可、经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集中用餐陪餐、线上监管、应急处置等内容。
三、校外配餐管理。规定了适用范围、经营许可、配餐单位确定、禁止分包转包、签订合同、退出机制等内容。
四、校外托管管理。规定了适用范围、登记备案、开办条件、履行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等内容。
五、法律责任。规定了指引条款、校外托管追责情形追责情形、追责情形等内容
六、附则。规定了实施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