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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滨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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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通讯员赵惠娟报道)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滨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7月23日,督察动员会在滨州召开,督察组组长李希信、副组长赵峰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宋永祥进行了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田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刘忠远参加会议。
  李希信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推动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先后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李希信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多次就抓好督察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真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出台《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了三轮次例行督察、5次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开展这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务实举措。此次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其他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管控情况及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此前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督察组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美丽山东建设重大战略,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宋永祥表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滨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检查。滨州市一定深刻认识这次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督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锚定品质之求、走好精明之路、落实担当之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环境、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全方位、高标准、严纪律,主动对接、快速响应,高效协同、通力合作,全力以赴做好配合保障工作,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短板,立说立行改、标本兼治改、压实责任改,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实现环境品质更美,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提供优良生态环境保障。
  会上,赵峰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滨州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8月12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 报 电话:0543-3160988,专门邮政信箱:滨州市A008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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