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斐报道)9月6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构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和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了《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包括总体原则、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总体原则部分,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实施范围,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后群众办证难问题,实现新建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建立新建商品房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按时、按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并同步拿到不动产权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工作任务部分,主要明确了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共享、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保障措施。在优化工作流程方面,创新推出“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一次办”新模式;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强化部门协同共享方面,完善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强化部门业务融合,实施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收房即拿证”工作与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同时不断丰富不动产权证书应用场景。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指导各部门牢树“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全面提升房地产领域为民利企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完善保障措施方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秩序,建立诚信体系,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范后期开发企业因经营不善、涉法涉诉等原因无法配合购房人登记办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工作要求部分,明确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县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收房即拿证”工作,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培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督促指导,市、县工作专班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