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静涵报道)近日,记者在“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全面提升八大品质——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供销合作社专场上获悉,自2010年设立合作发展基金以来,我市供销合作社不断建立完善管理监督体系,积极拓展基金投资领域,提升为农服务质量,有效助推了乡村振兴。目前,全市系统合作发展基金累计到位10.4亿元。
以科学规划“统”,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合作发展基金设立全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合作发展基金工作的通知》,推动合作发展基金做实做强。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均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定期上报基金运行情况,防范投资风险。目前,全市系统累计设立合作发展基金8个。
以资金项目“聚”,持续扩大基金规模。积极争取省供销合作社扶持资金、市财政资金等各类资金来源,加强涉农资金和社有资产整合力度,落实当年社有资产收益20%注入要求,统一纳入合作发展基金资金池,持续扩大基金“蓄水池”。力争通过5年滚动积累,邹平、沾化等经济基础好的县级社合作发展基金资金池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县级社不低于300万元。目前,共争取1400万市财政专项资金纳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资金池,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以典型示范“带”,建立发展基金项目库。严格筛选合作发展基金支持项目,实施项目库管理,发挥供销联合合作、集中资金办大事的优势,实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新突破。全市累计使用资金9.6亿元,重点支持40余个基层社、为农服务项目建设及龙头企业培育,多个县级供销合作社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基层社建设,逐步形成“钱往基层用、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导向。邹平市供销合作社累计投资4.5亿元,改造流通服务设施近30万平方米,形成县级4处集采集配中心为枢纽、乡镇17处综合服务站为中转,村居178处综合服务社为支撑的服务网络,实现了全市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