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静涵 见习记者刘凯铭报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锚定“实施五项行动、打造品质司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总体思路,主动融入市委“1+1188”发展格局,服务保障“三大战役”,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结案6.8万件,其中中院结案4500件。
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推进从严治党、从严管院
强化党建统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轮训全覆盖,引导广大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举办“正清看、法慧办”理论学习面对面系列专题论坛,到渤海革命纪念园开展红色教育,发挥党建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15次,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解决难题、推动工作。
从严管理队伍。建立“两张清单”制度,细化为标准体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明确职责分工,推进责任落实。每位班子成员帮包一家基层法院,深度指导改进工作,工作成效明显提升。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认真执行“月报告”制度,干警填报率100%。弘扬英模精神,王炳申同志入选全省“十大政法新闻人物”,连续两年两位法官入选“感动滨州·年度人物”。在全省法院“四项创建”示范活动中,9个集体入选,每一项均有滨州法院身影。中院执行一庭作为“齐鲁天平先锋岗”唯一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优化司法品牌。建立以“红色503”品牌为引领的党建品牌矩阵,促进品牌建设从“连点成线”到“织线成网”的拓展提升。在多元解纷方面,扎实开展“滨滨无讼”优品工程;在“滨州风物”司法保护方面,聚焦“滨州对虾”“沾化冬枣”“阳信牛肉”等本地特色,加强司法保护;在“法智护航”方面,“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滨锋52”执行品牌都有了新发展。
坚持府院联动服务品质滨州建设大局
围绕中心延伸职能。制定了服务保障“三大战役”12条措施。开展“法官讲法以案释法”系列活动,到企业、商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助推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着力增强系统观念和改革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办建设工程案件评析研讨会,重点研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疑难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搭建起府院联动总体制度框架和基本运作模式。推进“执破融合”,组建专门合议庭,集中负责该类案件的审查、审理,目前已有3起案件进入破产审查,推动“失能”主体依法退出市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公益强制清算,为全省第二家,已受理72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联合17家单位部门,成立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实现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审理,诉前调撤案件300余件,开庭审理200余件。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与部门、行业协同联动,对接调解组织221家,配备调解员707名,诉前调解结案1.8万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0%,一审民事收案数增幅处于全省前列。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近1/3的行政案件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在17户商铺共同起诉某县政府拆迁补偿案件中,多次与政府对接协调,最终妥善化解。对我市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专项调研,向市委专题报告,并对接应急管理部门,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3家法庭被命名为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孙武法庭“家事暖阳”品牌入选最高法院典型建设案例。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77份,涉及企业金融风险防控、物业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17个领域,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着力构建以阅核制为核心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加强关联案件检索,统一裁判尺度,确保裁判结果公平公正。推进繁简分流、关联案件并审、要素式裁判,提高审判效率。联合监委、公安、检察院出台办案指引,推动刑事涉案财物侦查、审判、执行一体化处置。“串联式”阅核监管平台亮相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展。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融入我市“心安城市”建设,加强“滨法心语”心理咨询室应用,推动平安向心安升级。开展“法邮联动”,与邮政部门协同设立“诉服e站”,已建成40家,将工作触角延伸到街道、村居。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联合关工委、民政、企业家协会等10部门,建立“法院主推、部门协同、社会基金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体系,入选全省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在全省率先组建环资审判专门陪审员队伍,行政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78人入选陪审员库,已参审案件40件。
不断推进执行规范化。拓展深化“滨锋52”执行品牌内涵,以“终本清仓”“交叉执行”“执破融合”三项改革为重点,破解“旧难题”,推动“新发展”,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集中执行166次,拘传718人。加强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在系列案件中召开银行协调会,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在涉企纠纷中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置换保全”等措施,充分运用“预处罚”和“失信惩戒宽限期”,努力做到“执行一起案件、拯救一家企业、促进一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