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荆常忠报道)1月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5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俊昀主持会议;副主任郝吉虎、王方正、栾兴刚、王庆霞,秘书长刘卫忠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确定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研究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关于《滨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3年以及2024年1至10月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及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综合评价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