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报道)1月15日,在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体功作了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坚持政治引领,强力筑牢忠诚履职根基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四级联动”学习机制,抓紧抓实政治轮训和各类培训“第一课”、理论宣讲、研讨交流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进一步固本培元、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9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化检察宣传,建立每季度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及时表扬等制度。对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同步抓好上级反馈各类共性问题和自查问题整改。
深入实施“过程党建”,研发应用“品质滨检”数字化党建业务融合平台,开展两级检察院党建品牌联创联建,打造“1+11+N”“1+8+N”协同发力的“品质滨检”党建品牌矩阵。深化落实“四个融入”,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凡事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将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两级检察院17个党支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高水平安全
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85人、起诉3654人。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起诉相关犯罪12件26人。从严从快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76人。突出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诈骗、毒品等犯罪,起诉744人。关注网络违法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嫌疑人74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
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460人、不起诉1061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超过87%的犯罪嫌疑人受教育感化认罪认罚。7个基层检察院建成简案快办中心,办理轻罪案件1221件,40%以上的案件10日内审结。加强“民转刑”、安全生产、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1件。
受理群众信访在上年降量47.6%基础上,又下降14%。对1092件来信来访,件件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及时答复,其中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办理457件,组织检察听证267场。建立落实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制度,对11起重点涉检信访申诉案件,逐案回溯检视分析,深入查找办案质量、执法作风等方面原因,针对性加强整改。动态排查涉稳风险隐患19个,积极化解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扛牢法治护航使命,着力服务保障改革发展
创建“项目(企业)+检察长”机制,两级检察院到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部门和企业走访调研65次,征询法治需求和意见建议44条。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起诉洗钱、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28人。服务黄河国家重大战略,用好“河长、林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起诉污染环境犯罪35件76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47件。
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犯罪,起诉384人。起诉敲诈勒索、诈骗、盗窃等侵害企业财产犯罪73人,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内鬼”犯罪63人,追赃挽损800余万元。强化涉企民事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再审或提请抗诉9件,发出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2件。
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会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在法智护航中心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研发和推广应用“百问百答”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自检”平台,为260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或风险提示。办理侵权假冒、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23件94人。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倾力做实“检护民生”
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8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24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1200万元。加强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办理相关公益诉讼6件。在全市推广应用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保基金流失监督模型,发现线索56件并跟进监督,挽回医保基金损失160万元。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6人,办理沾化冬枣、无棣贝瓷、惠民绳网等地域品牌保护公益诉讼11件。
针对恶意欠薪行为,起诉犯罪嫌疑人6人,通过支持起诉等帮助144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215万元。通过支持起诉,帮助11名老人、未成年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56万元。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35人,支持起诉维权5件。对因案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235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司法救助316万元。
对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253人;审查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民事监督案件3件,办理校园安全等涉未公益诉讼案件27件。建立“检察官+司法社工+N”帮教模式,对依法附条件不起诉的58名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使其不再违法犯罪。对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16人。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用力强化法律监督
制定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5类案件证据指引,统一执法标准。监督立案、撤案157件,追捕追诉漏犯17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监管安全、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等违法问题312件。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3人,提起公诉33人。依法立案查处涉嫌渎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4名。
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受理审查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6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法院已裁定再审23件。提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124件、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3件。对132件认为正确的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
突出抓好行政诉讼监督,审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5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纠正检察建议47件。针对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怠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0件,采纳率99%。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问题,提出检察建议9件;对决定不起诉案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216件。
准确把握“可诉性”标准,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3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诉求获法院全部支持。进一步拓展办案领域,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军人军属权益、用水安全等群众关注公益保护力度,办理相关案件12件。
突出忠诚干净担当,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青蓝计划”“检之蕴”“检之菁”素能提升工程,开展培训练兵、业务沙龙、比武竞赛等300余期。扎实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充分激发基层发展活力。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和案例培育,19篇论文在核心、知名期刊发表,10个案(事)例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研发应用法律监督模型227个,获取线索2150条,成案率87%以上;20个模型获省检察院冠名推广,其中5个模型最高检冠名推广。分别建立与人大监督、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贯通和“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健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动态排查廉政风险点67个,制定防控措施135条。设立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议事联络室,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检察开放日”、案件评查等160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活动407件次。落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意见,连续两年开展“五进”送法普法活动90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