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报道)1月14日,在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滨州市财政局局长胡云江作了关于滨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4.05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4.0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06.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5.1%;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47.1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4.0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570.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8.2%;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83.83亿元,全市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2.45亿元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2.4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 14.54亿元,完成预算的96.9%;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87.91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2.4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00.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201.49亿元,市级收支平衡。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7.67亿元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7.67亿元,增长3.5%;加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22.21亿元,总收入639.8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71.25亿元,增长0.2%;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68.63亿元,总支出639.88亿元,全市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45亿元,比上年减少0.6%;加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301.4亿元,总收入315.8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315.85亿元,其中:(1)市级支出101.29亿元,占总支出的32.1%。(2)市对县(市、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39.57亿元,占总支出的44.2%,具体包括:税收返还7.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2.7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9.14亿元。(3)其他方面支出74.99亿元,占总支出的23.7%,包括:上解支出38.8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4亿元、结转下年等11.24亿元。
2025年安排市级重点项目支出81.02亿元
2025年市级将统筹整合四本预算可用财力81.02亿元,用于市级重点项目支出(不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主要包括:
安排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资金10.87亿元,比上年增加8745万元。一是安排8.03亿元,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战役”,实施经济良性发展激励,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研发活动,加大“滨州名品”推介力度,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安排2.5亿元,加大科创赋能投入力度,支持招才引智。三是安排3350万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进降碳减污扩绿。
安排乡村振兴资金9.2亿元,比上年增加1438万元。一是安排2.02亿元,保持乡村振兴投入强度,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二是安排1.79亿元,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打造滨州特色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三是安排5.39亿元,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推动农林水事业健康发展。
安排教育发展资金8.58亿元,比上年增加1.56亿元。一是安排3.01亿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发展,保障专门学校建设。二是安排4.36亿元,助力职业教育提档升级,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安排1.21亿元,落实教育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安排社会保障资金10.08亿元,比上年增加1.29亿元。一是安排6.48亿元,加强社会兜底保障,稳步提高养老、医疗、困难群众待遇水平。二是安排3.6亿元,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安排社会事业方面资金3.79亿元,比上年增加5090万元。一是安排1.48亿元,助力品质滨州品牌宣传,加快文体旅游融合发展。二是安排2.31亿元,支持建设“心安城市”,完善惠民医疗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安排公共安全资金5.45亿元,比上年减少1.49亿元(主要是一次性建设项目资金减少)。一是安排7614万元,提升纪检监察和巡察办案水平,增强应急和消防救援能力。二是安排4.68亿元,完善公检法司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平安滨州建设成果。
安排基本建设和城建资金18.57亿元(不含偿债准备金8亿元),比上年增加9907万元。一是安排5.65亿元,提升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二是安排10.54亿元,保障续建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三是安排1.59亿元,支持交通网络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四是安排78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开发支出。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资金4.37亿元,和上年基本持平。落实中央省市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经费,提升干部内生动力,建设高效能服务型政府。
安排其他重点项目资金10.1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一是安排偿债准备金8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909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券利息,强化财政激励,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安排预备费1.2亿元,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重大维稳事项、风险防范和其他难以预见开支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