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14日在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滨州市财政局局长 胡云江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滨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围绕“1+1188”发展格局,突出“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工作主线,全力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经济“三大战役”,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稳健向好、进中提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306.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207.05亿元,增长7.9%,税收占比67.5%;加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47.13亿元,总收入654.0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570.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8.2%;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83.83亿元,总支出654.05亿元,全市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14.54亿元,完成预算的96.9%;加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87.91亿元,总收入302.4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00.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201.49亿元,总支出302.45亿元,市级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290.13亿元,增长8.1%;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24.31亿元,总收入614.4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506.09亿元,增长15.4%;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108.35亿元,总支出614.44亿元,全市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93.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6.1%,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49.12亿元,总收入342.6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65.6亿元,完成预算的117.1%;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277.05亿元,总支出342.65亿元,市级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8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12.1%,增长57.5%;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1.08亿元,总收入82.5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支出1.45亿元,完成预算的93%,加调出资金、结转结余等81.07亿元,总支出82.52亿元,全市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6829万元,总收入1.9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支出4563万元,完成预算的85%,加调出资金、结转结余等1.46亿元,总支出1.91亿元,市级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0.93亿元(不含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下同),完成预算的103.2%,增长7.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4.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9.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6.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5.41亿元。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2.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增长5.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7.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7.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5.45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省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620.04亿元。当年省代我市共发行政府债券267.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95.29亿元,再融资债券72.21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527.12亿元,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
(六)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决议落实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财政经济形势,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力打赢稳收支、促发展、惠民生、强治理、防风险“五场硬仗”,为全面提升“八大品质”提供坚实保障。
1.稳中求进、进中提质,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中心工作,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6.92亿元,增长5.1%,增幅列全省第5位,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实现历史性跨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7.05亿元,增长7.9%,增幅稳居全省第1位,税收规模首次跨入全省前8位,是近20年来最好位次。坚持把对上争取政策资金作为补充财力重要途径,全年争取财政转移支付191亿元,人均转移支付额度居全省第3位。支持创建工业、科技、农业等省级强县、示范县10个,共获得奖励资金7.5亿元,对缓解基层支出压力起到重要作用。树立“节俭即增收”理念,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市政府印发关于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方面多个文件制度,持续压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继续保持只减不增,年中盘活存量资金4.2亿元,开展项目评审127项,审减值2.9亿元,进一步提高财政宏观调配能力。
2.聚焦中心、集成要素,服务发展大局彰显新成效。围绕“三大战役”及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强财政金融资源统筹,优化政策供给,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落实。点燃招商引资“新引擎”。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头号工程”,统筹1000万元经贸活动专项资金,支持青岛峰会滨州专场、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合作恳谈会、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介会等多场高质量推介会,新签约实体产业项目460个。落实“招大引强”激励政策,拓展“产业+基金”招商模式,实际到位市外资金达1500亿元。激发项目建设“新动能”。争取各类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95.29亿元,为全市279个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4.3亿元,支持全市“两重”“两新”国家战略落实落地。构建工业经济“新高地”。统筹31亿元支持4批151项省市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落实。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作用,累计投资46.2亿元支持高端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实施工业经济培育激励,筹措惠企发展资金7亿元,安排经济良性发展奖励资金6000万元。推动成立“专精特新上市联盟”,加大中小企业储备培育,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数量达到177家。打造消费市场“新业态”。抢抓以旧换新政策机遇,争取政策补贴近5亿元,拉动消费50亿元。支持举办“乐购滨州”等主题促消费活动135场,打造夜间经济、后街经济、尾厢经济等新消费模式。架好财金联动“新桥梁”。积极落实科技支行惠企政策,36家科技支行投放信贷27.16亿元,增长31.8%。召开资本对接大会、“金融直达基层加速跑”等银企对接活动102场,达成信贷投放超1000亿元,为市场主体提供信贷支撑。
3.聚焦关切、回应期盼,民生保障得到新改善。始终把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选项,2024年全市实现民生支出45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5%。12类161项民生实事全部高质量完成,不断擦亮民生幸福底色。坚持老有所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至193元,受众达73.2万人。坚持困有所扶。连续5年提高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残疾、特困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劳有所得。落实就业补助资金5.6亿元,支持发放各类就业创业补贴、开展就业培训、保障重点人群就业等。新增城镇就业4.3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5.8万人。坚持病有所医。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640元提高至670元,受众达289.9万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94元,居民和职工普通门诊及住院报销待遇水平居全省前列。坚持学有所教。全市教育投入86.5亿元,支出连年增长。强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改建投用幼儿园、中小学20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年生均1500元。积极推动高等教育提质培优,支持滨州职业学院升本,促进滨州医学院、山东航空学院三方共建。坚持农有所兴。统筹各类支农资金26.9亿元,支持现代水网、高标准农田等领域建设。支持粮食产业振兴重点项目17个,撬动投资4亿元,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列全省第1位。做好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000万元。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2亿元,惠及农户44.8万户。坚持居有所安。筹集4.7亿元,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群众安居工程。安排17.25亿元交通发展支出,围绕高铁建设、河海联运、定制公交、交通惠民工程等方面,构建“内外畅连、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11.69亿元,全面优化公共安全、文化、体育体系建设,升级改造体育设施1260处,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打造新型阅读空间145处,“书香滨州”建设成果丰硕。统筹资源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全力支持打造全国首个“心安城市”。
4.守正创新、先立后破,财政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一是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深化财政统发工资“零跑动”改革,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市,率先实现财政统发工资全流程电子化。承接全国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解决财政票据跨省报销应用难题。搭建“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开展加油站数字税控试点,探索数字治税新模式。二是打造“阳光财政”品牌。构建“思想阳光讲政治,作风阳光能攻坚,干事阳光创一流”为内涵的“阳光财政”党建品牌矩阵。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2024年财政透明度全国296个城市中位列第14位、全省第2位,让“政府账本”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绩效财政”管理。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成绩效管理“1+10”制度体系,持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升财政预算评审效能,市级评审项目审减率达6.2%,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导向。四是加快“财金联动”步伐。开展“金融精准服务提升年”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精准服务、专业提质、创新增效”三大能力,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良性互动,202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352.5亿元,较年初增加460.1亿元,增长11.8%,列全省第3位。
5.稳慎细致、优化结构,守牢风险底线实现新作为。坚持稳字当头,把防范各类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既防住风险,又促进发展。基层“三保”平稳运行。把“三保”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三保”清单,完善财力保障、审查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等机制,全市“三保”支出232.2亿元,确保民生保障到位、工资按时发放、机关正常运转,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按照“短期防风险、中期调结构、长期可持续”思路,建立政府法定债、隐性债、城投债“三债统管”模式,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实施城投公司举债融资提级管理,在全省率先完成10%以上高息城投债务置换工作,守牢债务风险底线。重要领域风险有效防范。推动金融生态稳定向好,稳慎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坚持“稳处并举”,有效处置化解金融机构集中取款事件。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两个专项行动,分别立案9起、237起,累计处置不良贷款64.94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实现“双下降”,有效优化金融生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极为不易,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从严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奋勇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受社会预期偏弱、房地产市场低迷、市场形势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增收的基础尚不牢固,基层“三保”持续承压、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民生项目建设等硬性支出和发展类项目需求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部门绩效意识尚未树牢,习惯过“紧日子”理念仍需强化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
从国家层面来看,随着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发力,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从我市来看,“三大战役”、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品质滨州建设等重大部署逐步成势见效,一批重点项目将加速落实落地,优势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必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同时,2025年也将面临一系列风险和挑战,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增加,部分行业和贸易环境尚未企稳,可盘活资源挖潜空间收窄,财政持续增收面临较大挑战;民生待遇落实、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等重点领域必须强化投入支撑。总体上,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承压前行的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
(二)2025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围绕“113388”工作体系,推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增强重点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支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税体制改革任务,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开创品质滨州建设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贡献财政力量。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预算编制主要把握五项原则:一是强化衔接,用“统筹”保“需求”。统筹四本预算,认真分析上级专项资金、政府债券、国债政策支持范围,加强与市级支出需求衔接。二是厉行节约,压“一般”保“重点”。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压实“三不”原则,实施分类保障机制,确保有限资金向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三是清理盘活,清“到期”保“民生”。逐项梳理部门提报预算,对常年固化及临时性阶段性政策全面清理,调整用于落实民生等硬性增支政策。四是注重效益,以“绩效”促“管理”。利用好事前绩效评估、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等管理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绩效建议逐项落实到预算项目。五是优化安排,以“时间”换“空间”。对需要履行审批立项程序、实施周期长、可以分年度实施的支出项目,通过压茬安排等方式延至以后年度安排。
(三)2025年全市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7.67亿元,比上年增长3.5%;加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22.21亿元,总收入639.8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71.25亿元,增长0.2%;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68.63亿元,总支出639.88亿元,全市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7.8亿元,比上年减少35.3%,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级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61.06亿元,总收入448.8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2.56亿元,比上年减少20.5%,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相关支出减少;加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46.3亿元,总支出448.86亿元,全市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5.3亿元,比上年减少19.8%,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1.08亿元,总收入66.3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43亿元,加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64.95亿元,总支出66.38亿元,全市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8.25亿元(不含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下同),比上年增长5.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4.68亿元,比上年增长7.8%。当年收支结余12.63亿元(剔除上解上级支出因素),年末滚存结余168.04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2025年市级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45亿元,比上年减少0.6%;加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301.4亿元,总收入315.8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315.85亿元,其中:(1)市级支出101.29亿元,占总支出的32.1%。(2)市对县(市、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39.57亿元,占总支出的44.2%,具体包括:税收返还7.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2.7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9.14亿元。(3)其他方面支出74.99亿元,占总支出的23.7%,包括:上解支出38.8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4亿元、结转下年等11.2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61亿元,比上年减少43.8%,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减少;加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级补助、县(市、区)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70.7亿元,总收入223.3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223.31亿元,其中:(1)市级支出41.68亿元,占总支出的18.7%。(2)转移性支出181.63亿元,占总支出的81.3%,主要包括:市对在市级入库的滨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补助等支出46.1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县(市、区)支出123.2亿元;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2.2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4亿元,比上年增加8.7%,其中:利润收入629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12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4万元;加上年结转等8817万元,总收入2.2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2.22亿元,其中:当年支出安排6785万元,调出资金等1.5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6.89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保险费收入60.97亿元,增长5.3%;财政补贴收入24.6亿元,增长7.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0.15亿元,增长7.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7.85亿元,增长6.4%,当年收支结余5.81亿元(剔除上解上级支出因素),年末滚存结余81.26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市级全口径预算总支出安排621.53亿元。具体包括:市级部门正常运转支出安排39.06亿元;转贷县(市、区)专项债券123.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85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15亿元;市级项目支出、上解省支出、对县(市、区)体制性返还、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378.44亿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81.02亿元(不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重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安排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资金10.87亿元,比上年增加8745万元。一是安排8.03亿元,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战役”,实施经济良性发展激励,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技改研发活动,加大“滨州名品”推介力度,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安排2.5亿元,加大科创赋能投入力度,支持招才引智。三是安排3350万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进降碳减污扩绿。
2.安排乡村振兴资金9.2亿元,比上年增加1438万元。一是安排2.02亿元,保持乡村振兴投入强度,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二是安排1.79亿元,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打造滨州特色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三是安排5.39亿元,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推动农林水事业健康发展。
3.安排教育发展资金8.58亿元,比上年增加1.56亿元。一是安排3.01亿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发展,保障专门学校建设。二是安排4.36亿元,助力职业教育提档升级,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安排1.21亿元,落实教育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4.安排社会保障资金10.08亿元,比上年增加1.29亿元。一是安排6.48亿元,加强社会兜底保障,稳步提高养老、医疗、困难群众待遇水平。二是安排3.6亿元,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5.安排社会事业方面资金3.79亿元,比上年增加5090万元。一是安排1.48亿元,助力品质滨州品牌宣传,加快文体旅游融合发展。二是安排2.31亿元,支持建设心安城市,完善惠民医疗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6.安排公共安全资金5.45亿元,比上年减少1.49亿元(主要是一次性建设项目资金减少)。一是安排7614万元,提升纪检监察和巡察办案水平,增强应急和消防救援能力。二是安排4.68亿元,完善公检法司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平安滨州建设成果。
7.安排基本建设和城建资金18.57亿元(不含偿债准备金8亿元),比上年增加9907万元。一是安排5.65亿元,提升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二是安排10.54亿元,主要保障续建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三是安排1.59亿元,支持交通网络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四是安排78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开发支出。
8.安排一般公共服务资金4.37亿元,和上年基本持平。落实中央省市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经费,提升干部内生动力,建设高效能服务型政府。
9.安排其他重点项目资金10.1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一是安排偿债准备金8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909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券利息,强化财政激励,加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安排预备费1.2亿元,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重大维稳事项、风险防范和其他难以预见开支预留。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按现行预算管理规定,分别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详见《滨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12日,市级安排预拨支出5.21亿元,主要是1月份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必须执行的跨年结算项目、结转项目、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项目支出。
三、确保完成2025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113388”工作体系,聚焦品质滨州奋斗目标,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通过强化“五个统筹”,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统筹筑基和增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密切关注中央省财政体制改革动向,加强争取、主动应对,保持财政收支和综合财力合理增长,努力确保滨州既得利益。把财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三大战役”“三大行动”,谋划服务地区优势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持续壮大传统优势财源。坚持以政领财、突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落实好“统、保、压、控、转”机制,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统筹落实和布局,强化政策有效供给。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减税降费等政策工具,集中优势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落地。加强中央、省增量政策对接,及时掌握新一轮财税、金融改革动向,为全市经济发展争取更大政策空间。深化财金联动,发挥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创新“活动支撑+政策支持+精准服务”融资协调机制,促进财政政策与金融工具深度融合,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
(三)统筹保障和改善,增进民生福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全年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推动各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加大各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助推职业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效,支持完善养老、助困、生育和托幼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文旅资源供给,提升城市文化魅力,建设“心安城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统筹守正和创新,提升财政管理质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政改革深化年”活动,统筹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围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改革任务,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发挥市、县两个积极性,推动在全国、全省形成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滨州经验”。实施“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年”行动,建立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部门协同机制,全面提高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财政金融风险防线。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加强基层“三保”预算支出审核、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坚决防止其他领域风险向“三保”传导。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抓好7方面25条化债措施落实,如期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坚决杜绝政府债务违约发生。抓住存量隐性债务置换政策利好期,加快推动依法合规化解隐性债务。接续实施降成本、降数量、降规模“三降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城投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体系,推动地方债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比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关注发债企业、国有投融资平台、涉产能转移企业的金融债务风险,落实“四早”要求,防止重点企业风险扩大、恶变。持续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案件处置推进力度,营造稳定、可靠的金融发展环境。
各位代表,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坚定信心、开拓奋进,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规范表述。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七个险种。
5.全口径预算:是指按照全面加强政府各类资金统筹协调、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债务收支进行全面测算、一体安排。
6.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保”支出: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节支)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10.民生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
11.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减税降费、扩大财政支出、增加财政赤字等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政府投资、增加公共消费、扩张总需求,从而实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12.“两重”“两新”: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
13.三债统管:将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城投债务放到同一个监管体系内管理。
14.预算管理“三不”原则:预算支出方面,非因不可抗力、非因上级安排、非因突发事件,原则上未列不支、追加不批、超收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