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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5日
我市10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全市住房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19条“硬核”政策措施 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稳步释放
文章字数:1,538
  本报讯(记者 任斐 通讯员郭市政报道)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全市住房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9条促进全市住房领域消费的“硬核”政策措施,多向发力满足群众多样化购房需求,多措并举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回暖向好。
  记者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此次出台的19项“硬核”政策措施,以全方位扩大内需为导向,以促消费惠民生为重点,每项政策措施均明确责任单位,着重围绕大力组织各类住房促销活动、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动态调整落实政策、稳步提升住宅品质、满足合理融资需求等方面释放了积极信号,全面激发我市住房领域消费潜力。
  其中,为进一步组织做好各类住房促销活动,《意见》明确了4项政策措施,包括一季度各县(市、区)组织召开住房消费各类活动不低于8场,力争实现“开门红”;持续搭建交易平台,充分利用“五一”“十一”黄金周和寒暑假,常态化组织房交会、精品楼盘推介会、外销展示会等,鼓励各县(市、区)创新建立“房产超市”,搭建线上选房、看房系统,指导房企运用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加大群团购活动力度,组织房地产企业积极开展供需精准对接,有序进企业、进机关、进院校、进社区举办“群团购”活动,并抓好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契机
  精心筛选刚需楼盘,引
  导房企推出团购优惠措施;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情况的报道,确保信息传播覆盖广泛。
  住房是民生之重,人民群众对实现住有所居充满期待,此次《意见》明确了3项发力重点,全力保障群众的刚性住房需求。依据《意见》,要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政策和项目储备,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合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规范发展租赁业务,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重点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和引导住房租赁企业提升产品品质,优化租赁服务,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多样化住房租赁需求;充分发挥租赁补贴作用,合理确定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和发放规模,完善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居住质量,让群众住有宜居,《意见》提出了3项政策措施,更好满足群众的改善性住房需求。《意见》明确,稳步提升住宅品质,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第二批)评选工作,打造更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调整市场供需结构,满足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改造老旧小区,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居民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建筑门窗等节能改造、适老化改造,2025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4个、1.12万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50部;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提升物业服务标准,聚焦“一老一小”发展社区食堂等居家社区养老和婴幼儿托育服务,加快实现由物的管理向居民服务转型升级,并创新性提出“建立物业管理分级述职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考核评价制度,打造20个物业服务标准化小区,评选10家优秀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示范引领带动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同时,《意见》明确要切实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提出有序提高使用额度、积极放宽缴存范围、科学运用公积金数据推动授信增信共3项“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为购房者减负,提升购房者的积极性和满意度。依据《意见》,我市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商品住房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等,适当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探索公积金直付房租新模式;提高住房公积金实际可贷额度,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可提高至60%;支持现售商品房销售,购买现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10%;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可降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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