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邹平讯(通讯员 石宝钟 张强 报道)近日,邹平县地税局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项目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次入库土地增值税134844736.34元,附加各税2105587.35元、土地使用税2381056元、滞纳金750803.97元,共计1.4亿余元,成为该局土地增值税清算以来一次性入库税款最多的案例。
今年11月,该局通过综合治税平台获取到一起国有土地转让信息。某投资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购买国有住宅用地一宗,面积67072平方米,取得对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发票金额231380000元,2017年10月30日该投资公司以“招、拍、挂”方式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含税价格为599600000元,已签订合同并生效。
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该局安排两名骨干人员主动和投资公司进行了沟通,投资公司以转让款未到账及因国税发票额度不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为由,提出当月无法进行土增清算及其他税费的申报。因合同签订日在10月份,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考虑到任务重、风险高、困难大,该局积极向投资公司做好税法宣传工作,讲解不按时缴纳税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配合支持税务工作;同时积极做好与投资公司基础性工作对接,如账务处理、申报所需资料等,为税款申报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该局积极与国税沟通,解决企业增值税发票开票问题,为投资公司按期纳税排除一切障碍。经多次沟通协调,最后在国税、地税、投资公司三方共同努力下,企业终于在15日下午成功办理申报并入库,成为该局土地增值税清算以来一次性入库税款最多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