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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城区开出未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首张罚单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盖嵘嵘刘东蕾报道)9月1日是我市未挂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的第一天。即日起,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为进行查处。
  当天,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开出了首张罚单,驾驶人张某被处以罚款20元。这也是针对滨州城区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开出的第一例现场处罚单。
  当天上午9:40左右,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民警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路口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经询问,驾驶人张某承认自己没有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也知晓9月1日起驾驶没有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会被处罚,但存在侥幸心理。
  随后,执勤民警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4条、第70条规定,现场开具了罚单,驾驶人张某被处以罚款20元。
  当天上午11:00左右,在滨城区交警大队辖区路口,执勤民警也查获了一辆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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